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是人民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的职能部门之一,是检察机关面向社会的“窗口”,是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汕头市检察院检察长赖德贵多次强调,“控申接访是我院联系群众的窗口,其形象至关重要。我希望通过文明窗口的深化,提升全院乃至全市检察机关的文明素质。文明检察、民生检察,辐射社会,惠及百姓!”在这种理念的指引下,该院控告申诉科将“执法为民”思想贯彻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细节,把执法过程变成联系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利益的过程,努力把工作做到老百姓心坎上,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因工作成效显著,控申科连续两届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
加强基础建设 ,提升接访水平
俗话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汕头市检察院从办公设备、队伍建设和便民措施等软硬件方面加大投入,推动控申工作跃上新台阶、创出新水平。具体做到“三个保障到位”:
(一)硬件保障到位,确保办事效率大提升
检察机关的信访工作每天要接待各种上访人员,多数上访人员心理较为敏感、情绪波动较大。心理学研究表明只有安静舒适的环境才有利于缓和人的情绪,提升人与人之间的沟通质量,而检察院的办公区域人流量大,环境主要以威严庄重为主,这与控申工作的实际需求有不协调之处。为给上访群众营造一个相对宽松的氛围,为举报人创造一个相对保密的环境,汕头市检察院自搬迁到新办公场所后,就将控申接访大楼的建设提上议事日程。目前该院已建成控申接访大楼,专门设置了群众来访接待室、检察长接待室、群众候访室、心理疏导室、听证厅等办公区,还配备了医疗急救设备。该院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满足控申业务需求和来访群众的实际需求,为来访群众提供舒适安全的环境,赢得了来访群众的心理认同,有力推动接访干警与来访群众沟通工作的开展,提升控申部门的办公水平和效率,树立检察机关“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二)队伍保障到位,确保专业水平大提升
当前为我国社会矛盾凸显期,控申工作面临许多新挑战,前线人员压力很大。提升控申工作专业化水平是解决当前制约检察工作科学发展难题,提升我国法制水平的根本措施之一。为有效提升控申工作的专业化水平,汕头市检察院高度重视控申队伍建设,近年来选调了4名工作经验丰富、法律知识扎实、办案能力突出的检察官充实到控申队伍,同时招考1名心理学硕士研究生,进一步优化控申队伍的专业结构,提升队伍办案接访的专业能力。
终身学习不但是时下新概念,更是做好群众工作的必然要求。控申工作涉及法律面较广,控申干警尤其要加强学习,及时更新知识结构。为规范工作流程、熟悉最新法律,该院控申科专门组织编撰《控申检察工作手册》,要求干警时时“温故而知新”,实现在学习中提高法律理论水平,在实践中夯实法律业务基础,在接访中提升释法说理能力,做到学用相长。同时,定期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控申干警的学习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干警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组织群众、引导群众的能力;加强对干警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的培训,正确认识和把握群众心理、社会心态,增强做好特殊状态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加强对干警文明接访的培训,使广大干警既会用法言法语,又懂得群众语言,善于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释法答疑,用群众的语言把法律讲清楚,讲到群众的心坎上。
(三)便民保障到位,确保服务质量大提升
为方便群众上访,该院在启用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12309”的基础上,还积极顺应网络沟通的发展新趋势,积极拓宽信访渠道,开设了网上检察长信箱、网上举报申诉等,并在 2009年6月率先在全省开通了三级(省、市、区)网上远程视频接访系统,使边远地区的群众不出远门,就能向上级检察机关“面对面”申诉控告。同时设置了电子查询设备,建立案件办理情况查询机制,接受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处于检察环节案件办理情况的查询申请。这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有力地促进了该院的文明接访工作。
当前科技发展日新月异、变化万千,利用新科技手段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应该是检察机关践行“执法为民”的宗旨的重要载体。2009年6月11日,该院检察长赖德贵通过视频接访了不服法院房产查封行为的申诉人江某红。申诉人江某红表示不服法院房产查封行为,但因路途遥远等原因不便来检察院,而是通过检察专网提交了申诉材料。赖德贵检察长接访后高度重视,批示将案件交由基层检察院办理,并要求市检察院控申科等部门联合督办,帮助群众切实解决民生疾苦问题。经检察机关调查,查明江某红提出申诉的原因是江某红的前夫江某泉的雇员发生交通事故,区法院判决江某泉承担连带责任,江某泉未能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法院裁定对江某红的房产进行查封。江某红认为其已与江某泉离婚,且房屋购买时登记在其名下,法院的查封不当,而且孤儿寡母相依为命,房子是她们赖以生存的财产,遂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经调档审查,干警发现法院查封的房产是江某泉与江某红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债务发生在双方离婚之前,依据我国当前法律,法院对江某红房产的查封是正确的。但该院控申科接访干警并不简单止步于法律条文,简单结案,而是预见到江某红母子两人可能面临无瓦遮头的窘境和感到江某红母子明显的负面情绪后积极寻找案件症结,努力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法。办案控申干警一方面加强对江某红的释法说理工作,解释法院的查封房产行为为何合法,在说服她息诉罢访同时对其进行心理疏导,鼓励她坚强面对困难;另一方面建议区法院加大对第一被执行人的执行力度,同时配合江某红敦促江某泉依法履行债务。后经多方努力,江某泉与申请执行人终于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了全部债务,区法院也依法裁定解除对江某红房产的查封措施。江某红在接到法院的裁定书后,立即打来电话将法院的裁定结果告知办案干警,并表示对该案的处理结果非常满意,自己将息诉罢访。江某红在电话里传出的笑声和她对未来生活的憧憬带给控申干警极大的鼓舞,因为法律是严肃的,检徽是神圣的,但检察工作的公正公平却不仅仅是为了维护法律尊严和法理精神,而是始终坚持执法必为民。
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实效
信访工作是一项复杂和庞大的系统工程,兵来将挡、单打独斗或依赖某几个工作人员负责接访不是长期良性发展的方法,必须形成一套长效的工作机制。近年来汕头市检察院制定出台《汕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接待日制度的若干规定》、《汕头市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汕头市检察机关网上远程视频接访工作若干规定(试行)》、《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心理疏导管理制度(试行)》等十多项控申信访工作指导性文件,使得控申业务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有效地提高接访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一)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做到取信于民
从2007年开始,该院将检察长接待日固定为每月10日和20日,方便群众记忆,且逢节假日照常接访,风雨无阻,真正使检察长接访常态化、务实化。2008年2月10日是大年初四,正好是赖德贵检察长值班接访,他早早就来院里等待群众;2008年4月20日台风“浣熊”登陆汕头市,当天风雨大作,市区犹如水乡泽国,市民纷纷回家躲避,但赖德贵检察长照常赶来院里等待群众来访……2008年以来,检察长接待日共接待来访群众1348批3199人次。检察长亲自接待来访群众,直接听取民众呼声和诉求,及时了解社情民意,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对检察机关的监督。而每一个检察长接访日接待来访人员中所反映问题涉及面广,如刑事案件、民事申诉、控告举报、法律监督、被害方经济补偿,甚至单位分房以及劳动纠纷等等问题,接访的检察长从维护群众的利益出发,耐心亲切地听取上访群众诉求,释法释理,灵活运用相关法律政策,想方设法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力争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树立了检察机关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得到群众的广泛欢迎和赞誉。
(二)推行申诉案件听证制度,深化阳光检务
对涉检信访疑难案件,该院控申科引入公开审理的听证制度,邀请人民监督员、法学专家、媒体记者等各界代表作为听证员参与案件审查。公开听证制度可以为信访人提供当众陈述要求和理由的平台,又可以借助社会公众角度给出公允判断,增强涉检信访处理的透明度,进一步推进检务公开,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如在审查一宗缠诉缠访20年的离婚析产纠纷申诉案件过程中,该院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法学专家、媒体记者等听取申诉人的陈述,同时对其进行释法说理和心理疏导,增强息诉说理的针对性,减缓申诉人的对立情绪,使执法办案的过程变成普法教育和化矛盾、促和谐的过程。
(三)制定信访风险评估机制,注重清源正本
面对信访案件激增的趋势,控申干警如果还停留在接待群众、接收材料、转交有关部门、消极等待案件回应的工作流程中,那即使接访过程再文明,也只是一种扬汤止沸式接访,只会增加重复访、闹访的概率。只有主动出击,关口前移,加强事前风险管理,努力做到清源正本,才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新的涉检信访矛盾。该院推行信访风险评估预警机制,要求各业务部门在拟作出不予立案、不予批捕、不予起诉、撤销案件、不予提请抗诉等处理决定时,需对案件进行信访风险评估,对有上访甚至缠访、闹访倾向的案件制定释法息诉工作预案,报送分管副检察长和控申部门备案存档以备接访。针对高风险级别的案件,由控申部门干警与办案部门共同主动会见案件当事人,及时进行必要的释法说理和心理疏导工作,将信访案件消灭在萌芽状态。如澄海区盐鸿镇鸿四村村民林某意等多次到检察机关上访举报其村书记林某庆非法卖地、侵占、挪用的信访案,后该件经澄海区院初查后,认为不符合立案条件,拟作不立案处理。汕头市院对该案进行信访风险评估,认为信访人多次组织群体访,又曾扬言要上省、进京上访,评定为二级信访风险,遂向澄海区院发出信访风险提示,要求澄海区院在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做好息诉工作预案,由控申和侦查部门联合进行息诉。一宗多次激烈上访的案件后来得到有效化解。
(四)建立信息沟通预警机制,构造立体维稳
为提前进行风险预警,及时妥善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信访事件,该院在外部建立了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纪委、市政法委和公检法司等单位信访部门参与的信访信息沟通机制,定期开会通报情况,共同研究解决办法,做到信息共享,及时沟通,快速反应,妥善处理,形成处理信访问题的工作合力;对内则建立控申部门与其他业务部门、上级院与下级院的联合接访、信访通报等制度,形成两级控申部门之间、控申部门与其他业务部门之间的资源整合、协调联动。而每逢重大节日和全国、全省 “两会”等重大信访敏感期,控申部门实行专人值班,与院领导、机要室形成三级值班网,保证发生重大紧急信访时能在第一时间得到妥善处置,这种工作机制能事前群策群力、事中风险预警、事发及时处理,为全市维稳工作起到了良好而积极的联动效应。如北京奥运会开幕当天,澄海区凤翔街道21名群众将被害人蔡某群(植物人)抬到该院上访,以要挟的方式将被害人舍弃在接访室后全部离开。赖德贵检察长当即召开维稳应急工作会议,及时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主动联系澄海区主要领导,共同商讨研究有关措施。在两级检察机关和澄海区有关单位的密切配合下,这宗有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得到及时高效的化解。
(五)落实司法救助制度,体现人文关怀
控申工作的工具虽是法律,但本质上一种关怀,是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在司法层面上对群众的关怀和协助,目的在于维护社会公义,最终是建设幸福社会、和谐社会。近年来,汕头市院积极探索落实司法救助制度的现实路径及管理方法,牢固树立应救必救的理念,对生活确有困难的信访人、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积极提供司法救助,让群众感受到司法人文关怀和检察机关的真情温暖。2012年,该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6件,为信访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4.1万元。如河南籍陈某杰、刘某梅夫妇因为儿子被害一案,10多年来多次上访,该院经考虑到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正确,但上访者家庭生活确实非常困难,因此在耐心、真诚接访释疑解怨的同时,将陈某杰夫妇列入刑事被害人救助对象,向上级申请司法救助金。在控申干警的努力下,2012年春节前夕,陈某杰夫妇高高兴兴地拿到了3万元的司法救助金,踏上了回家路。他们在临走的时候动情地说:“感谢检察机关热情帮助我们度过难关,我们以后如果再上访,就太对不住检察院的同志了”。
坚持以人为本,文明公正执法
公正执法是根本,“为人民服务”是宗旨,两者的统一是检察机关“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本源,是“民生检察”的基础。汕头市院控申科要求干警在接待来访、处理案件过程中必须严格公正执法,同时也鼓励干警坚持人性化服务,在工作中要多想一点、多问一句、多走一步,积极在政策法律范围之内为群众解决现实问题、民生问题。
2012年8月底控申科接到一份特殊的来信,送信的人表示要亲自送到赖德贵检察长手中。该信署名多达30多人,全是来自潮阳区一个内衣工厂的员工,他们代表全厂工人和该企业的所有债权人,感谢检察干警实事求是、执法为民,不但拯救了一个家庭,更拯救了该厂所有员工的家庭和几十个供应商。
事发2012年5月8日晚,内衣工厂厂主罗某驾驶一辆小货车将一个拾荒者撞伤,罗某马上报警并将伤者送往医院,积极配合抢救。伤者最终还是因伤势过重几天后不治身亡,翌日罗某就到交警部门投案自首,并依法被刑拘进入看守所。事后罗某家人到检察院信访,反映罗某当时第一时间已经报警、自首并愿意积极赔偿,请求给予罗某取保候审。控申科干警接到来信后认真调取案宗并下基层了解情况,发现16年前17岁的罗某来汕打工,靠着辛勤和努力终于开设了自己的工厂,原先小工厂也已经发展成拥有30多名员工、年产数百万的企业。但因为此次交通事故作为企业负责人的罗某被关入看守所,使得生产停滞、债权人纷纷上门,债权人面临收不回货款的困境,工厂工人面临失业下岗的危机,罗某的家也面临孤儿寡母的惨状,各方情绪都激动,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在控申科和基层检察院共同研究案情后,决定首先由案件承办人主动与交警部门、保险公司取得联系,优先处理交通事故善后赔偿工作,保障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其次由控申科到企业对工人和债权人说明情况,稳定众人情绪;最后,与区公安分局商定对犯罪嫌疑人罗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让罗某返回工厂继续经营生产,候待法律的公正处罚。
由此,控申科将一个可能多方俱损的结局扭转到既依法办案、维护法律尊严,又执法为民、促进社会和谐的局面。事后罗某及其家人送来锦旗对检察院的秉公办理和体察民情表示感谢,再后来就发生了该厂员工专程送来感谢信那一幕。
2012年9月20日,汕头市院“检察长接待日”现场来了一位86岁高龄的上访者,老人家拄着拐杖一进接访大厅,就引起了控申干警的注意。热情地递过茶水、收受材料后,控申科干警耐心地倾听老人的陈述。
原来林伯从上世纪80年代就在现在的地方居住,但是2011年楼上住户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将房地埕填高,增设两个厕所两个厨房,改造成两套房出租使用。这次改造导致林伯的房子墙体出现裂缝,楼上厕所脏水渗漏至林伯的房子,严重影响了林伯全家人的生活。林伯为此先后向多个部门反映,区执法中队多次调解也未能奏效。林伯无奈之下向区法院提起诉讼,但法院告知其要缴交8500元房屋受损鉴定费。林伯生活拮据,根本无法支付该笔费用,导致诉讼无法进行。最后,林伯怀着试试看的心理来到检察院反映情况并请求予以帮助。其实按照单位职能,林伯反映的情况并非控申科的业务范畴,控申科也无权插手,但看着86岁高龄的林伯那焦虑急切的心情,控申干警心里十分明白老人的不容易,遂向领导提议本着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态度,尝试和与区法院联系,就林伯反映内容进行说明并请求给予帮助。在该提议得到领导的同意后,干警将林伯的材料转交给区法院,并多次电话联系区法院,对相关情况予以说明,请区法院尽力帮助解决。
在控申科干警的协助下,区法院最后决定为林伯减免了专家鉴定交通费等相关费用,使得林伯通过法律获得公正裁决之路重开大门,林伯对此结果非常满意,十分感激检察干警的热心帮助。其实控申干警更开心,不仅仅是因为事情得到解决,更因为群众获得帮助后增强了对法律的信心,增强了对检察机关的信赖……
每天,汕头市检察院控申科都在上演着上述类似的故事。这么多年控申科换了不少人,但不变的是这个部门一贯的信念和作风。
群众到检察院接触最多的部门应该就是控申科,因而在接访过程中,干警的一言一行代表的是党、政府和检察机关的态度和形象。因此面对一拨拨上访的群众,干警们总是怀着一颗热心,耐心听取案情、细心审阅材料、专心分析案件――这一切既是“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工作要求,也是广大干警内心的责任。“中国人重面子,没有委屈谁愿意来这里向人哭诉?法律工作要求我们不讲感情讲证据,但看着他们眼里的泪水、眼中的无助,你就明白什么叫责任。我们必须带着一种执着和信仰投入到工作中,这就是我们这份工作的特殊性。”一名干了近三十年控申工作的老干警深有体会地说。
正是在这种热心工作、锐意创新和真心为民办事的工作氛围下,因为成绩突出,汕头市检察院获得了“全国文明单位”、“广东省依法治省先进集体”、“广东省法制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而控申科近年来多次受到国家、省、市的表彰,先后获得了“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全国检察机关集中处理涉检信访问题专项活动先进单位”、“广东省文明单位”、“全省政法系统 ‘落实三项重点工作、构建和谐广东’先进集体”等多项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