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汕头市检察机关首个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点——潮南区胪岗镇泗黄村正式挂牌成立。成立以来,试点工作立足检察职能,突出服务特色,开展了全方位、多渠道的服务活动,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
一是帮助建立治安监控系统,有效遏制了刑事案件。
潮南区胪岗镇泗黄村位于324国道一侧,治安状况向来比较严峻,治安防控难度较大。为给村民创造一个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赖德贵检察长多次亲临服务点指导,市预防科、潮南区院积极协助,多方筹集到20多万元,于2008年初为该村建立起治安监控系统。该监控系统配备了先进的视频探头,防控范围广,且带有广播功能,还建立了一个24小时有专人值班的监控中心,有效地震慑了犯罪。
二是积极落实帮教措施,有效避免了重新犯罪。
积极落实对服务点内“五种人”的帮教措施。通过与帮教对象谈心,听取思想汇报,进行法制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还主动协调公安、村治保会,对帮教对象进行有效的监督,有效地预防和避免了重新犯罪。
三是协助完善村务制度管理,有效预防了职务犯罪。
市预防科、潮南区院多次深入服务点,开展预防工作调研,从完善监督机制入手,先后帮助泗黄村建立完善了《财务管理规定》、《财务制度》、《村务公开工作制度》、《勤政廉政工作制度》、《民主理财监督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有效地预防了职务犯罪。
四是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有效提高了村民的法律意识。
综合运用法律与案例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普法宣传。设立法制宣传栏;精心编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册》;举办大型廉政文化图片展。还积极开展预防农村青少年犯罪工作。成立了由院公诉科、预防科、办公室人员组成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宣讲小组”,并经常到服务点为村民、学生上法制教育课,进一步增强了村民的政策观念、法律意识。
五是协助筹划文明住宅小区,有效美化了村居环境。
潮南区院领导多次深入该村进行实地调研,与村干部研究村情,研究制定了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精神文明建设规划、主导产业发展规划等方案。针对该村人多地少,群众住房紧张的情况,提出了建设新农村文明住宅小区设想,得到了上级的肯定和支持,目前已进入了土地审批阶段。
通过一年多来的探索和实践,试点工作成效明显。目前有拉芳、珠江啤酒、金万年等品牌企业以及10多家较大规模服装企业到该村落户生产,泗黄村成为该镇乃至全区的纳税大村。2007年被中共汕头市潮南区委评为创建好班子先进集体,2008年被中共汕头市委组织部评为党建文明示范村。
(根据市院预防科材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