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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阳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一起涉恶案件犯罪嫌疑人

时间:2018-05-29 18:03:37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近日,潮阳区检察院依法办理了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辖区内首宗涉恶案件,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对犯罪嫌疑人庄某辉批准逮捕,有力打击了涉黑涉恶势力的嚣张气焰,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营造了良好氛围。
  经查,犯罪嫌疑人庄某辉纠集当地治保会人员,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在潮阳区棉北街道棉田社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当地社会生活秩序,造成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潮阳区检察院对此案高度重视,在获悉案情后迅速启动提前介入机制,引导侦查机关取证固证。该案移送潮阳区检察院审查逮捕后,该院进行了全面细致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符合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特征,属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打击对象,遂于近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庄某辉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潮阳区检察院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决策部署,统筹安排,狠抓落实,接下来将继续加强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法律监督工作,依法、精准、有力打击涉黑涉恶势力犯罪,全力铲除黑恶势力的滋生土壤,竭力服务保障社会稳定大局和平安汕头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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