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潮阳区检察院积极探索建立检察工作释法说理机制,进一步增强司法公信力和透明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近日,该院联合区司法局,共同为一起申诉案的当事人李某释法说理,使其接受了处理意见。
在本案中,被害人李某通过微信认识犯罪嫌疑人张某并开始与其交往,交往期间,张某以做生意需资金为由等借口先后向李某借款17万余元,而后“人间蒸发”。李某遂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将该案提请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时,由于犯罪嫌疑人涉嫌诈骗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潮阳区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存疑不批捕决定。被害人李某对此不理解,多次上访。潮阳区检察院案件承办人员认真听取李某诉求并告知其权利,依据案件事实和证据对其进行释法说理,引导其正确理解、接受检察机关依法作出的决定,但李某仍误认为司法机关放纵了犯罪嫌疑人,反复申诉。
近日,潮阳区检察院联合区司法局,由该局指派经验丰富的律师参与释法说理,并为被害人李某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在听取被害人陈述、查阅相关法律文书后,接访律师向李某分析了相关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并表示愿意帮助李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确认其与张某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以合法有效的诉讼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检察干警和律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李某内心疑惑得到解答,并开始接受处理意见。
在接访工作中,潮阳区检察院始终坚持将“法、理、情”相结合,积极做好申诉人思想疏导工作,及时消除误解,实现息诉罢访。通过引入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制度,律师以不同的角度和方式对申诉人的案件进行客观评价,能够起到引导申诉、补强诉权的重要作用,大大提高群众申诉的质量和效率,有助于检察机关切实维护群众权益,提高司法公信力。接下来,潮阳区检察院将积极协调沟通司法行政部门,争取尽早联合制定律师参与涉法涉诉案件办理的规范性文件,引导当事人理性有序表达诉求,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实现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有效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