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以来,潮阳区检察院认真履行刑事执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内外协作配合,加大核查纠正力度,扎实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积极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规范进行,专项检察活动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加强沟通协作,强化检察监督。与区司法局、公安分局、法院及其他社区矫正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就如何开展专项检察活动深入交流探讨,凝聚各方共识,共同配合落实;及时将开展专项检察活动的方案、文件、会议精神等通告区司法局,全面加强与社区矫正部门的沟通协作。对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全面检察,发现问题的,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并督促整改,同时协助社区矫正部门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
二、全面摸底清查,规范建档衔接。监所检察部门牵头,全院各部门密切配合,对判决、裁定等法律文书进行清理,协调与司法行政机关、法院、公安机关逐个核对社区矫正人员信息资料,并建立台账,全面准确查清当前社区服刑人员的底数以及刑罚执行的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监督社区矫正部门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人档相符、见人见档、整体接收”的原则,对由法院判决的或外地移送回来的服刑人员,认真做好移交登记和衔接工作,从源头上杜绝社区服刑人员的脱管漏管现象。
三、深入走访抽查,严防脱管漏管。先后走访了谷饶、和平、海门等10个乡镇街道司法所,随机抽查社区服刑人员档案65个、与社区服刑人员谈话39人次,通过听取汇报、检查社区矫正档案及与社区服刑人员、帮教人员谈话等方式,深入了解社区矫正工作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外出不请假,不按时到司法所报到等脱管情况,以及司法所是否有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开展教育管理工作。同时,监督司法所是否落实“每三个月审查保外就医罪犯的病情复查情况”相关规定,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脱离监管的人员及时建议收监执行。如海门社区服刑人员林某某在社区服刑不久,即被公安机关决定强制戒毒,属严重违法,潮阳区检察院获知情况后,立即要求区司法局建议法院对林某某撤销缓刑、收监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