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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江金关堤港底段乱象丛生,潮阳区检察院公开约谈相关职能部门!

时间:2018-08-14 08:10:23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近日,潮阳区检察院组织召开榕江金关堤防外“营仔堆场”公益诉讼约谈会,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辉光,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罗云清,关埠镇、区水务局、港口局、海洋与渔业局等相关部门代表及该院民行部门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营仔堆场”位于榕江金关堤防外,所占用土地为关埠镇港底居委集体所有,距金关堤防约50米。经查,1989年以来,该居委未经区河道堤防主管部门批准,陆续将该堆场拆分成段承包给居民做煤炭、沙子、贝灰的装卸、堆放、运输、经营等生意;堆场业主还在“营仔堆场”往金灶方向左侧水域打入20余根水泥桩和制成水泥预制板若干块,在“营仔堆场”临近榕江海岸线违法建造一正方形平台,在平台上竖起重型机械;此外,榕江“营仔堆场”区域还存在向榕江倾倒垃圾、废土的问题,导致河道污染,对金关堤防的安全造成严重影响,也对河道行洪造成安全隐患,侵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但相关职能部门怠于履行监管职责。
  潮阳区检察院民行部门检察干警多次到现场进行调查和录像取证,并赴关埠镇政府、区水务局、港口局、海洋与渔业局等相关部门调阅行政执法资料,对涉案违法行为及相关处理情况进行调查。约谈会上,该院就潮阳区榕江金关堤防外“营仔堆场”水域、堤防及海岸线使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各部门进行交流探讨,同时发出四份检察建议书,切实履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职责。
  罗云清表示,各部门对“营仔堆场”的整治虽已做了很多工作,但从整改效果上看,仍存在不到位的问题,检察机关必须依职权履行诉前检察建议工作,为榕江流域生态建设保驾护航。
  陈辉光强调,潮阳区练江整治工作在各级领导各级部门的高度重视下已全面铺开,与此同时也不能忽略对榕江流域的环境保护工作。任何主体损害公共利益,检察机关有责任有义务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共同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是最终的目标,希望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责,形成合力;要通过以点带面,加强对环境资源的保护,推动问题的整改落实。
  各单位代表分别作了表态发言,均表示一定高度重视,坚决依照检察建议书落实整改,积极与其他行政部门沟通配合,让问题得到解决,做好绿水青山的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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