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濠江区检察院坚持“三结合”、“四突破”推动反渎工作规范化建设

时间:2015-09-06 09:00:28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濠江区检察院反渎局紧紧围绕上级工作部署和本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通过“三结合”、“四突破”,进一步纠正反渎干警在思想观念、司法行为、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长效机制,使反渎干警的司法理念进一步端正,司法能力进一步提高,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司法作风进一步改进,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三结合”,即一是将专项整治工作与学习活动相结合。组织干警集中学习高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及《关于规范检察人员和律师接触、交往行为的规定》等规定,真学实学、学深学透;二是将专项整治工作与思想教育相结合。强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着力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做到敢于较真碰硬,勇于“揭短亮丑”;三是将专项整治工作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对照查摆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检察人员和律师交往、执法办案流程和用语等方面存在的不规范问题,把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与做好当前各项反渎工作结合起来,在办案中强化整治、在整治中加强办案,实现以整治促进办案质量提升,推动反渎工作的整体发展。
    “四突破”,即一是突破本位主义思想,树立“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理念。要求干警全面履职,勇于担当,牢固树立反渎干警规范司法、公正司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突破办案质量瓶颈,强化“办案质量就是生命”理念。要求干警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切实提高证据意识和证据标准,严格证据审查标准,从源头上提高案件质量;三是突破审录不分离习惯,实现“全方位公正地同步录音录像”。在执法办案中对犯罪嫌疑人和证人进行全程、全部、全面录音录像,有效避免盲区,让“第三只眼”监督检察机关公正执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确保人权保障环节无遗漏;四是突破律师会见偏见,建立律检良性互动关系。端正对待律师的态度,纠正部分干警对律师的一贯偏见,要求检察干警在不泄露案情的前提下敢于、善于和律师沟通,注意充分听取律师意见,交换对案件的看法,主动接受律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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