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龙湖区检察院按照“围绕中心,发挥职能,重点防范,关口前移,务求实效”的工作思路,在区重点工程项目“跨梅溪河大桥工程”建设中积极开展重点工程专项预防。
跨梅溪河大桥工程项目南接汕头市龙湖区泰山路北延路段,北通潮州市潮安区站前路,是龙湖区的重大跨市工程项目,因其资金投入大、涉及多部门、多行业,易诱发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渎职等职务犯罪,龙湖区检察院主动介入,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采取三项预防举措,切实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一是制定预防工作意见,找准重点薄弱环节。联合梅溪河大桥工程建设相关单位,制定《梅溪河大桥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程的意见》,从工程建设项目的人、财、物等重点环节入手,抓住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关键节点,构建工程项目建设风险防控体系。二是构建预防协作机制,注重及时堵塞漏洞。通过与相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信息通报、线索移送等制度,围绕工程建设中可能引发职务犯罪的隐患共同开展专项预防调研,构建预防协作机制。针对专项预防过程中发现管理制度存在漏洞或可能诱发职务犯罪的隐患,及时提出完善机制、堵塞漏洞的建议对策,并督促落实整改。三是开展预防警示宣传,提升反腐倡廉意识。采取预防职务犯罪讲座、反面案例警示教育、法律咨询等形式,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跨梅溪河大桥工程项目建设人员反腐倡廉自觉性,努力构筑预防职务犯罪的思想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