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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区检察院依法快审快诉“8•27”非法猎捕红珊瑚系列案

时间:2017-01-13 14:31:36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近日,龙湖区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8•27”非法猎捕红珊瑚系列案。该案创下中国海警组建以来在南海查获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红珊瑚数量、案值之最,在中央电视台、凤凰卫视以专题片形式播出后,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在审查起诉期间,该院检察长曾涛亲自督促指导,由公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办案组集中全力审查案件,在22天内依法对上述系列案三宗共33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提起公诉。经审查,以犯罪嫌疑人叶某某、康某某、吴某某为首的3个犯罪团伙,每个犯罪团伙分别为10人、11人、12人,先后于2016年7月18日、7月19日、8月20日,各自驾驶一艘经改装的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捕捞船,从广东省电白县、福建省诏安县出发,到达目标海域(南澎列岛南面海域),将捕捞船上的沉石、网具抛入海中,利用潮水的力量推动船舶拖动网具,采用毁灭性的方式捕捞红珊瑚。同年8月27日,广东海警二支队在巡查中查获上述三艘非法船只,抓获犯罪嫌疑人33名,并在船上搜查到大量的红珊瑚。经华南野生动物物种鉴定中心鉴定,其中63392.2克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红珊瑚,每克人民币400元,估算总值为人民币25,356,880元。
  不法分子为牟取暴利,采用掠夺性的方式猎捕红珊瑚,给红珊瑚这一海洋生物造成毁灭性伤害,严重破坏整个海底生态系统。为进一步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龙湖区检察院将继续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和环境保护行政部门沟通配合,依法及时批捕起诉涉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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