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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1年2月)

时间:2011-03-11 16:44:33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1224日在汕头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汕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赖德贵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0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

一、强化服务大局,进一步提升保障幸福汕头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积极服务我市经济转型发展。根据市委九届八次、九次全会提出的战略任务和奋斗目标,调整、完善和落实为经济发展服务的措施,制定了《服务和保障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工作意见》,提出要做到“五个着力服务”、“六个方面见实效”,积极营造“五种环境”,服务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全年共批捕走私、金融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205人,起诉229人。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注重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如在办理汕头市某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走私案件中,对涉案的15家加工贸易企业以补缴入库税款人民币459万元的方式妥善处理,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秩序,汕头海关专门来函致谢。

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着眼服务创新型社会建设和我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成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调研小组,从4月份开始,深入企业和有关职能部门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向市委、市人大呈报加强我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意见,商请市政协开展专题视察,得到高度重视和肯定。研究制定《全市检察机关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工作意见》,统一执法思想,提出要坚持“五个有利于”,做到“五个到位”、“五项创新”,充分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法治环境。编印《强化法律监督,保护知识产权》宣传手册,在金平、澄海、潮南等科技创新企业比较集中的地方举办咨询宣传活动,增强企业通过司法渠道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和能力。创新服务方式,在澄海玩具协会试点设立保护知识产权检察联络点,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控告申诉、维权援助的“绿色通道”。强化法律监督,坚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如在审查批捕丰嘉玩具厂李映峰侵犯奥飞动漫股份公司著作权案件中,发现销售商师敏旺涉嫌销售侵权复制品犯罪,遂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并对师敏旺批准逮捕,两人已被法院作有罪判决。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继续推进个案预防、系统预防、专项预防、社会化预防的深入开展。围绕市委市政府部署的产业园区、重点项目工程和重大民生工程建设,制定工作意见,创新专项预防模式,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预警预测和警示警告等制度,推动和谐园区、廉洁工程建设。市院开展专项预防的华能海门电厂建设工程,获得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扩大教育预防的规模,与市委党校出台联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工作意见,设立“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筹建配套的预防职务犯罪图片展馆;邀请全市行政执法机关近百名中层干部到我院参加预防专题教育讲座;派员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学校上预防课100多场,受教育2万多人;开展“反渎职侵权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活动和借助报社“读者活动日”平台开展法制宣传等,派发各类宣传手册42000册。通过在城区设置大型户外预防广告牌,在基层设立检察宣传栏,在媒体播放公益广告、开辟宣传专栏等,推动社会廉政文化建设。

扎实开展挂点督导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和扶贫开发“双到”工作。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成立督导组,加强业务指导,协助解决困难和问题,全力做好金平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的挂点督导工作并取得较好成效。认真制定挂钩帮扶濠江区松山社区的规划和措施,对122户贫困户全部落实挂户责任人,多方筹集资金,改造危房,完善设施,改善村容村貌,帮助发展集体经济,已有66户脱贫。

二、强化综治维稳,进一步做好维护公平正义和化解社会矛盾工作

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699人,起诉3716人。其中,批捕故意杀人、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617人,起诉569人;批捕抢劫、抢夺、盗窃犯罪嫌疑人1309人,起诉1394人,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坚持“两减少、两扩大”方针,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完善轻微犯罪案件快速办理和刑事和解机制,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老年犯中犯罪情节轻微的人员,依法适度从宽处理,共对没有逮捕必要的78名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对情节轻微的74名犯罪嫌疑人决定不起诉,促进执法办案向修复社会关系延伸,最大限度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

不断强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贯彻落实高检院和有关部委颁布的诉讼监督改革规定和省人大《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狠抓薄弱环节,完善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一是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监督。共进行立案监督73件,监督纠正错立案件54件;侦查活动监督429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0份、检察建议17份;对不构成犯罪的109名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提出刑事抗诉5件,重点加强重罪轻判的监督,建立职务犯罪案件一审判决两级检察院同步审查制度。加强各办案单位办案期限的监督,对法定期限内未结案的,发函要求说明情况和理由,防止超期羁押。全年共核查涉嫌超期羁押432人次,并对侦查机关一起没有立即释放不捕案件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全面调查,提出5点整改意见,监督侦查机关落实整改,严格依法办案。二是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共立案侦查监管场所玩忽职守案件22人,纠正监管场所管理不文明、不规范和有关办案单位违规提审等行为64起,发出检察建议67份;考察监外执行罪犯854人次,监督公安机关对7名漏管、脱管罪犯落实监管。三是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针对民行检察薄弱状况,召开工作会议,明确职能定位和基本要求,着力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多元化监督格局。共受理民行申诉案件81件,立案60件,经审查提出抗诉3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14件,发出再审、执行监督等检察建议书16份。探索违法行为调查新机制,共进行调查8件,移送有关部门查处3件,移送刑事立案监督1件,发出检察建议书3份。创新督促起诉的监督新模式,分别帮助潮南区上南居委、金平区月浦居委收回集体资金120万元和57万元。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通过参与人大执法检查、审查行政处罚书、受理群众控告举报等形式,重点纠正行政执法机关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现象,如对一宗非法经营数额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行政处罚案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依法移送,现已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不断深化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全力做好文明接待和信访维稳工作,共受理各类来信651件,接待来访群众405929 人,其中集体访48422人。通过加大检察长接访和批办督办力度,完善信访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建立信访督查专员制度,推行案件信息公开查询、申诉公开听证、心理疏导等措施,规范文明接待用语,深入开展涉检信访积案排查化解,切实提高文明接访、有效处访的能力和水平。市院被评为汕头市迎亚运、创五优“文明示范窗口”,市院、澄海区院再次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龙湖、潮南区院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进一步加强举报工作,坚持开展“举报宣传周”、上街设点宣传、检察长现场接访、深入重点单位调研等活动,广泛宣传举报;规范举报受理、线索初查工作,完善实名举报限期答复、保护、奖励等制度,对97件实名举报,全部开展初查,经查属实、涉嫌犯罪的13件及时予以立案侦查,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并及时反馈举报人。认真开展刑事申诉复查工作,共受理刑事申诉案件12件,决定立案复查3件,改变原处理决定2件,发还扣押款项人民币47.5万元、港币7万元和小汽车1辆。

三、强化反腐倡廉,进一步加大查处职务犯罪工作力度

不断加强和改进查处职务犯罪工作。召开查处职务犯罪工作会议,创新工作思路,树立正确理念,明确工作目标,强化责任、质量、效率、大局意识,推动查处职务犯罪工作实现“力度大、质量好、效率高、效果佳”的科学良性发展。建立侦查一体化机制,实行全市案件线索统一管理、侦查人才统一调度;健全侦查内外部协作机制,形成打击职务犯罪的工作合力,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依法查办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职务犯罪。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5281人,其中大要案4266人,涉案处级干部2名、科级干部9名,涉案金额5万至10万元的1118人,10万至100万元的2637人,100万元以上的511人。所立案件中,贪污案2041人,贿赂案1721人,挪用公款案1519人。侦查终结5685人(含积案),移送审查起诉4674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赴外地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4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1616人,其中玩忽职守案1414人,滥用职权案11人,放纵走私案11人;侦查终结1011人,移送审查起诉33人。严肃查处司法不公、执法不严背后隐藏的职务犯罪,共立案侦查司法、执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2729人。积极开展商业贿赂、工程建设领域、涉农职务犯罪等专项查处工作,如查办了南航汕头公司副总经理龚晖光(正处级)涉嫌商业贿赂案件,得到高检院查处民航系统职务犯罪专案组的表扬肯定;深挖、查处了汕特海外房地产公司经理麦海滨等人涉嫌贪污、挪用公款的窝案串案,共立案57人,挽回经济损失360多万元。

四、强化规范执法,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自身监督制约

严格落实内部监督。制定242个工作规程,汇编成《规范化管理体系文件操作规程》,明确各项检察工作具体的操作程序和目标要求;制定执法办案内部监督、案件管理、办案安全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行为。在检察机关内部实行抗诉权和侦查权由不同部门负责,强化横向监督制约;对自侦案件的审查逮捕、不诉实行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制度,加强纵向监督制约。实行线索移送、线索初查、立案侦查的责任倒查、批捕起诉专人审查、不捕不诉提交检委会讨论、侦查人员旁听开庭审判等制度,切实强化自侦案件内部监督制约。开展查封扣押涉案款物专项清理活动,完善决定权、保管权、处置权分离制度。成立案件管理科,统一案件交接、分派和赃证物管理,强化办案流程监管。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主动向市人大、政协报告换届以来工作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刑事检察专项报告,诚恳征求意见建议,制定贯彻落实意见,进一步改进检察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反渎职侵权工作,健全联络机制,为代表委员订阅、编送有关检察报刊和内部资料,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增进对检察工作的了解,为代表委员开展监督提供便利条件。继续深化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对不服逮捕、拟撤案、拟不诉的自侦案件全部进入监督程序,共有拟不诉案件3233人接受人民监督员独立评议表决,其监督意见均被检委会采纳。

不断深化“阳光检务”。建立健全“检察开放日”制度、案件信息查询制度、诉讼权利告知制度、检察文书说理制度、刑事申诉公开审查制度等,使“阳光检务”工作实现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积极开展检察官下基层进社区走访活动,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实现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良性互动;有步骤地推进控申、侦监、公诉、民行、监所等执法行为、执法依据和执法程序的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自觉将检察权的运行置于群众及社会的监督之下;积极利用主流媒体、新兴媒体加大检察宣传,共被采用宣传稿件180多篇,其中《检察日报》专版介绍了我市检察机关在抓创新树品牌方面取得的新成效。

五、强化固本强基,进一步推进队伍建设和基层检察院建设

切实抓好检察队伍建设。大力推进“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形成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坚持学习的浓厚氛围,市院被市委确定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示范点”。继续加大招录法律硕士和中层领导交流力度,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市院现有硕士研究生23名,占干警总数的12%,还有7名检察官攻读在职硕士研究生。制定《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活动的实施意见》,细化各岗位人员履职所需的素质能力,有效开展教育培训和业务竞赛。在第二届广东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竞赛中,我市有2名干警获得“全省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称号,并荣获3个单项奖,继2008年实现全省“十佳公诉人”零的突破后,再创历史佳绩。制定实施意见推进检察文化“六大工程”, 着力培育以“忠诚、公正、清廉、文明”为核心,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根本,以践行法治惠民为目标的特色检察文化体系,凝心聚力,推动发展。

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抓好《廉政准则》的学习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和“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活动,夯实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坚持检察官宣誓制度,强化宗旨,牢记职责;坚持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的专项督察,严肃纪律,端正检风。创新教育形式,在办公场所悬挂警句格言,进行潜移默化的廉政教育;自编自演廉政文艺节目,以廉政文化教育人、引导人。在全省检察机关“致敬——我身边的职业道德模范”文艺汇演的10个节目中,我市占了2个并分获二等奖和优秀奖。

不断加强检务保障和基层院建设。完成了市院办案专业技术大楼建设并投入使用,极大改善工作环境和执法条件。推进案件流程管理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应用,完成检察专线网、驻所等分支网络和七个基层院的局域网建设,改造升级视频控申接访、高清视频会议等系统,提升检察信息化水平。始终把基层院建设作为战略任务常抓不懈,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制定对检察长加强监督的工作意见,开展巡视活动;帮助解决突出问题,完善“四化”考核办法,不断推动基层院建设上新水平。全省评选20092010年度的27个先进基层检察院,我市占了2个。

2010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有20个集体、48名个人受到全国和省、市的表彰,市院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广东省文明单位”、“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党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人大有效监督和政府、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及各位代表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一年工作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市检察工作仍面临一些问题和困难:一些机构设置有待健全完善,办案力量不足;与其他机关间的信息共享平台尚未建立;队伍专业化水平还不高,法律监督能力需进一步提升;经费、装备等检务保障有待加强,等等。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高度重视并努力争取解决。

2011年是汕头特区建立30周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决心在市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忠实履行职责,全力维护和谐稳定、维护公平正义。重点做好以下七方面工作:

一、围绕建设幸福汕头,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找准切入点和结合点,充分发挥打击、监督、预防、保护等职能作用,努力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优化政务环境、改善社会治安、保障人民权益等方面取得新成效,为建设幸福汕头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围绕维护和谐稳定,着力深化三项重点工作。落实社会管理、维护稳定、执法监督、队伍建设“四项创新”,健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检调对接等机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力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

三、围绕落实执法为民,着力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群众工作。创新专群结合的工作途径和机制,积极稳妥推进派出检察室建设,增强群众观念,提高群众工作能力,让群众感受到检察机关的真诚和温暖。

四、围绕促进反腐倡廉,着力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反腐倡廉的决策部署,突出办案重点,提升预防效果,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加大惩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力度,推动反渎工作新发展。

五、围绕落实省人大的决定,着力加强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加强与各执法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正确采取调查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建议更换办案人、提出抗诉、查办案件等方式,切实加强诉讼活动法律监督。

六、围绕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着力抓好检察队伍建设。扎实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教育。开展大规模教育培训,推进队伍专业化、精英化建设,提升整体素质。深化检察文化建设,提升文明建设水平,为检察事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

七、围绕夯实基础,着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和基层院建设。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提升检务保障水平,加快装备现代化和信息化步伐。推行基层检察长述职述廉和报告工作制度,落实巡视制度,推动基层检察院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紧紧围绕建设幸福汕头这一核心,切实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为保障“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加快建设幸福汕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五个着力服务”: 着力服务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着力服务自主创新、着力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着力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六个方面见实效”: 严格掌握法律界限,在确保办案质量上见实效;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在增强办案效果上见实效;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在形成工作合力上见实效;创新联系企业机制,在服务经济发展上见实效;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在提高履职能力上见实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狠抓工作落实上见实效。

3、积极营造“五种环境”: 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宽松包容的发展环境。

4、“五个有利于”: 有利于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有利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有利于增强社会自主创新能力;有利于优化投资软环境;有利于扩大对外开放。

5、“五个到位”: 思想认识到位;执法办案到位;法律监督到位;服务措施到位;宣传工作到位。

6、“五项创新”: 创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创新“网上衔接、信息共享”机制;创新检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工作机制;创新保护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与全国各地检察机关司法协作机制。

7、“两减少、两扩大”: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老年犯中一些罪行轻微的人员,依法减少判刑,扩大非罪处理;非判刑不可的,依法减少监禁刑,扩大适用非监禁刑和缓刑。

8、检察文化“六大工程”:推进理念文化,让理想信念坚定起来;推进素养文化,让检察队伍强壮起来;推进行为文化,让检察形象高大起来;推进业务文化,让公平正义温暖人心;推进信息文化,让法律监督一目了然;推进制度文化,让检察精神薪火相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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