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检察院出台《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创建平安汕头宣传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创建平安汕头中心工作,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创新形式、拓展渠道,努力营造共创共建共享平安汕头的社会环境。
《方案》明确六个宣传重点,并从四个方面提出了十五项工作措施:一是精心组织内部宣传,各基层院、市院各部门组织开展创建平安汕头专题学习会,青年检察官开展“创建平安汕头”论坛,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在办公楼悬挂、张贴、滚动播放“创建平安、法治先行”等宣传标语,激发干警参与平安创建的内在动力。二是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在办公楼周边区域张贴“深化平安建设、推动科学发展”等标语,在有关街道、村居、学校设置检察机关创建平安汕头宣传栏,在全市25所中职学校继续开展“百堂法制课进校园”活动,编印和发送《检察机关创建平安汕头宣传手册》,着力营造平安创建的浓厚社会氛围。三是突出抓好新闻宣传,按照市平安办各个阶段的工作安排,组织媒体采写刊发新闻稿件,及时报道我市检察机关参与平安创建的工作动态、经验做法和重大成果,适时召开检察机关参与平安创建的新闻发布会、情况通气会、媒体约谈采访会等,发布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积极参与平安创建的工作情况,积极参与市平安办举办的各类集中宣传活动。四是切实做好网上宣传,在检察门户网站开辟创建平安汕头宣传专栏,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接受群众对各种危害平安建设犯罪的网络举报,设立网络发言人,积极开展网上舆情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