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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成立参与创建平安汕头工作领导小组

时间:2013-06-05 17:15:54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为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参与创建平安汕头工作,切实加强对平安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近期,市检察院成立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参与创建平安汕头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督导检查组和宣传资料组。
        市检察院参与创建平安汕头工作领导小组由赖德贵检察长任组长,负责组织、部署、指挥全市检察机关参与平安建设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侦监科,主要负责检察机关参与创建平安汕头的日常工作,执行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开展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等。综合协调组负责组织协调市院各部门、各基层院,整合资源力量,具体协调推进《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关于积极参与平安汕头建设的工作意见》及其分工方案;督导检查组负责对检察机关参与平安建设工作的调查研究、检查督导、分类指导和考评考核,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宣传资料组负责制定检察机关参与平安建设宣传工作方案,协调省、市主要媒体和重点新闻网站,全力做好检察机关参与平安建设宣传工作,及时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经验,负责创建工作简报、专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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