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换届选举年,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环境,近日,市检察院制定实施《汕头市检察机关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充分认识服务保障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推动我市各级换届选举工作依法平稳有序进行。
一、立足司法办案,依法严惩涉及换届选举犯罪行为。一是建立涉选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将涉选案件列为重点案件进行办理,对涉及换届选举的来信来访、控告举报等及时受理、分流和反馈,对涉选职务犯罪案件和暴力破坏选举、聚众围攻选举现场等刑事案件依法快捕快诉,既做到公正司法,又维护政治社会大局。二是坚决查办涉选职务犯罪案件。注重拓宽线索收集渠道,鼓励选民、参选人、选举工作人员等积极举报涉选违法犯罪行为,对涉选职务犯罪案件实行“零容忍”,通过查办案件正风肃纪。注意区分违法行为与违纪行为、罪与非罪的界限,对违纪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组织部门处理,对违法犯罪线索依法立案查处。三是积极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加强对公安机关涉及换届选举案件的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及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加强对涉及换届选举案件的刑事审判监督,对应当提出抗诉的,及时提出抗诉。四是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充分考虑换届选举的政治性、复杂性和敏感性,注意把握法律政策,讲究方式方法,牢牢掌握舆论引导主动权。查办案件要注意维护正在进行的选举秩序,做到既不干扰换届选举的正常进行,又不影响案件的侦查工作。
二、强化预防宣教,着力营造风清气正换届选举环境。一是深入宣传选举法律法规。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结合“举报宣传周”、检察官“五进”活动等,广泛宣传换届选举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特别是中央关于换届工作“九严禁”的纪律要求,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依托平台推进涉选专项预防。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基地、基层派驻检察室、“两微一端”新媒体等工作平台的作用,在选举不同阶段,针对不同对象开展换届选举相关警示教育,积极引导备选、候选和参选人员依法参与换届选举,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三是查漏补缺形成长效治理机制。深入挖掘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功能,尝试将参选人员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列入资格预审项目中,发挥查询系统的过滤器功能,防止“带病上岗”、“带病参选”、“带病提拔”等情况发生。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法律监督作用,将办案及开展预防工作中发现的监管漏洞、风险隐患、制度缺陷等及时通报党委和选举机构,并推动相关单位落实整改。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服务保障换届选举工作实效。一是坚持在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主动向党委报告,把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措施纳入全市换届选举工作的总体部署中。主动加强与纪委、组织部门沟通协作,争取指导与支持,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强化检察机关内部协作配合。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把工作分工落实到具体部门,构建全院一盘棋、部门齐参与的工作格局。市院各部门在做好本级服务和保障工作的同时,注重加强对下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帮助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三是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自身建设。围绕换届选举主题,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专题学习会等形式,提升检察人员的知识能力水平,增强检察人员对党委选人用人政策的把握能力。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加强自我约束,明确自身定位,规范行使职权,自觉维护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四、重视调研总结,推动形成科学选人用人长效机制。一是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换届选举调查研究工作,深入研判可能影响换届选举工作的不稳定因素,及时掌握选举动态,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相关单位、部门发出预防提示或进行诫勉谈话,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认真研究选举法律法规、选举程序、选举机制等,查找选举中可能存在的管理漏洞、制度缺陷和薄弱环节,及时向党委、纪委、组织部门提出防范建议。二是及时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摸索、总结及推广服务和保障换届选举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并在工作中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举措,逐步形成上下衔接到位、左右契合有效的服务保障换届选举工作常态化制度机制。三是形成专项工作报告。深入分析研究换届选举中职务犯罪的表现形式、特点规律、深层原因,提出有效的对策和建议,并形成专项报告提交党委,推动建立和完善科学的选人用人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