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汕头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紧紧围绕“服务、管理、监督、参谋、评价”的职能定位,创新案管工作措施,强化案件流程监督,通过案件程序管理、实时动态监管、办案风险防控和案件质量评查等措施,进一步优化案件管理工作质量,促进司法规范化,切实提升专项整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查摆存在问题,堵塞监督漏洞。专门针对案件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监管和保障律师权利等方面问题,先后采取发放书面《征求意见函》的形式,征求前来查询、阅卷的律师对案管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到市委政法委执法督查室、市中级法院各刑事审判庭及民事审判庭、市公安局预审支队及法制支队等部门登门走访,面对面征求相关单位对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和司法规范化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对征求到的意见情况和平时收集的各业务部门在使用统一业务系统过程中容易出现差错的薄弱环节、使用错漏等问题,逐一进行归类汇总,向院党组提交专题书面报告,为党组的决策部署提供参考依据。
二、严格程序管理,及时提醒纠正。加强对流程完整性、文书规范性、期限合法性的动态监管,对发现的办案不规范、案卡录入错漏等问题,视轻重缓急,分别采取短信提示、电话提示、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等不同手段督促纠正。今年以来,全市案管部门共受理各类案件3431件,接收案卷7686册,其中在收送案环节中要求补送更正案卷材料128件,对文书使用不当、流程操作不及时等办案情形提出口头预警23件,发出书面流程监控通知书2件,有效地把好案件“进出口”关。
三、加强风险评估,确保办案安全。市院案管科发出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全面规范对执法办案风险的预警防范。全市案管部门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与督促检查职能作用,对于业务部门开展风险评估预警工作情况进行严格把控和定期巡查,加大对重点案件风险评估预警的督查力度,要求业务部门做到每案必评,并及时向控申等部门通报重大风险、较大风险的案件,切实提升风险评估预警工作水平。今年以来,共开展案件风险评估1556件。
四、推行阳光检务,以公开促公正。继续创新载体、加强服务,为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案件信息查询、案卷材料查阅等一站式服务,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律师执业权利工作。全面推行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重要案件信息及终结性法律文书,今年以来共通过电话、QQ群及互联网接待案件信息查询1037次,接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各类申请要求405件次,安排阅卷154件次,通过互联网共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1573件,重要案件信息184条,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1476份,通过互联网办结律师申请查询及预约阅卷等辩护与代理业务161件次,有效地增强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了检察权的依法规范行使。
五、抓好案件评查,提高办案质量。进一步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查机制,积极发挥案管部门的牵头作用,把质量评查纳入案管部门的日常工作,构建条线评查与集中评查相结合、随机抽查与重点评查、专项评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市院案管科牵头制定了《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方案》,抽调人员组成评查组,明确评查案件的类型和件数,全面对已结案件进行质量评查。目前,已确定评查案件150余件,相关评查工作正在进行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