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能力,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近期,全市民行检察部门按照省院的部署,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质量评查活动。
此次评查活动对全市两级检察院2013年至2014年6月份受理办结的45件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进行评查,以案件卷宗及相关法律文书为评查依据,对案件的受理、审查、监督结果和法律文书等进行全面的审查评判。评查活动坚持严格依法、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对发现的各种问题,评查组逐一梳理登记、总结,将评查意见及时向承办人反馈,并针对暴露出来的共性问题,积极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一是要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业务素能。要求全市民行干警对每一个案件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都要认真学习、全面掌握,提高准确适用率。二是要强化办案人责任心,切实改进作风。加强对民行干警的管理,增强其工作责任意识、敬业意识,避免承办案件中出现的低级错误,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三是要增强文书写作能力,提升文书水平。要求办案人员在制作文书时确保所撰写的文书与事实相符、说理清晰、适用法律准确,不出现书写错误,具有逻辑性和科学性。四是要突出领导监督管理,把控办案质量。科室领导要进一步增强司法管理能力,将科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在确保科室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基础上,突出对法律文书的把关、审核和签发,提升案件质量。五是要加大对下指导力度,增强相互沟通。要不定期组织民行检察人员学习法学理论和检察实务,并就工作中遇到的典型、疑难案例进行讨论和交流,促使基层民行检察人员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办案技能。
此次评查活动,客观、全面展现了我市民行诉讼监督案件的质量状况,通过对案件个体问题的事后监督,起到了对同类问题的事前预防作用,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干警的责任意识、规范意识和质量意识,不断提高办案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