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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检察机关关于“入学”诈骗犯罪情况分析

时间:2023-10-11 16:02:35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市检察院研究室综合


“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中国万千父母的心愿,为了让孩子赢在起跑线上,就读“名校”成为家长们追求的目标。一些家长为了让孩子顺利进入“心仪”的学校,想尽办法,不惜成本,甚至希望通过“走捷径”“托关系”来实现。此时,一些不法分子会利用家长们的这一心理,虚构事实,骗取信任,进而获取非法利益。2019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共起诉“入学”诈骗犯罪6件6人。

一、犯罪特点分析

一是逐步深入学生家庭,获取信任后实施诈骗。许多诈骗分子利用学生及其父母希望就读优质学校的迫切心理,借助多种社交途径潜入学生家庭生活,在交往中逐步掌握学生学习情况及家长预期等信息,在获取对方信任后,利用各种手段让学生及其家长逐渐对其产生“有门路”“很靠谱”的错觉,以此为基础实施诈骗。如龙湖区检察院办理的张某娜诈骗案中,张某娜经常进出某职业技术学院,并以该校老师身份自居以骗取被害人信任。得知被害人的儿子需解决“入学”相关事宜后,在明知自己没有能力提供帮助的情况下,仍谎称可以为其进行关系疏通,收取被害人的“打点费”30000元及被害人儿子的研究生报考材料。得手后,张某娜将赃款挥霍殆尽,并推拒办理被害人请托事项,进而藏匿。

二是借助各种媒介手段推销自己的“特殊身份”。部分诈骗分子通过各种媒介、社交平台向学生及其父母传递消息:自己具有“特殊身份”,手段非凡,可为其提供就读优质学校的机会。部分学生家长因自家孩子成绩不理想,进入好学校存在困难时,在此类信息反复传达或多方位宣传的情况下,容易轻信和上当受骗。如龙湖区检察院办理的陈某卿诈骗案中,陈某卿以某小学代课教师的身份与纪某君结识,多次通过纪某君向亲友对外广泛宣传其能帮忙办理包括小学、中学在内21所不同学校学位的信息,多名学生家长为孩子能够就读优质学校找到纪某君委托相关事项,陈某卿提出以每个学生学位人民币2.5万元至4万元不等收取“好处费”。在此期间,陈某卿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及现金形式共收取156名学生家长累计2765500元。又比如在郭某旭诈骗案中,犯罪嫌疑人郭某旭在获悉被害人余某聪、洪某云夫妇想让自己的孩子就读某中心小学的信息后,将本人使用的一微信昵称改为“校长”,后与其常用的另一微信号进行聊天,制造正在帮被害人余某聪、洪某云办理小孩入学的假象,并将该信息截图发送给被害人余某聪,以此骗得被害人余某聪的信任,并先后三次以办事费、复印资料费、校服费等为借口骗取被害人余某聪、洪某云共计19350元。

三是常以需要疏通关系为名骗取资金。诈骗分子通常都要求学生家长提前预付一笔或多笔资金,美其名曰“活动资金”“公关费”“好处费”“赞助费”等,用于打点关系。如龙湖区检察院办理的陈某卿诈骗案、何某旭诈骗案、张某娜诈骗案、陈某金诈骗案中,犯罪嫌疑人均是以需打点关系等为借口,从被害人处获取资金。

二、对策建议

一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持续织密线上宣传网、扩展线下宣传面,通过以案释法、检察官说法等形式强化普法宣传,提醒学生家长们摆正心态,切勿将希望寄托于找关系、走后门等非正常途径获取入学资格,警惕以各种“打点费”为名的入学骗局。

二是畅通举报渠道,广泛接收假借帮助入学之名实施诈骗、骗取财物的违法犯罪线索,并及时核实、查办、反馈,有效回应群众诉求。

三是加强追赃挽损工作,帮助学生家长挽回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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