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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携手落实‘两法’ 共护祖国未来”新闻发布会全文

时间:2022-06-01 22:50:36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今天是“六一”国际儿童节,恰逢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简称“两法”)正式施行一周年。“两法”修订实施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两法”,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充分发挥“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履职优势,持续加大惩治和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力度,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稳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创新发展,更加自觉将检察司法保护融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和政府保护,不断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水平,携手各方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艳阳天。

一、依法履职办案,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成效

一是依法严惩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始终保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发挥震慑效应,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021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猥亵儿童等侵害未成年人案件243件387人,提起公诉329件517人。注重加强协调联动,对金砂乡家教园砍人恶性案等侵害未成年人案件重大突发案件从快反应,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确保指控犯罪准确有力。二是依法惩戒与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推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进一步落实。2021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未成年人146人,不起诉59人,附条件不起诉17人。对于主观恶性深、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未成年犯罪,绝不纵容,当严则严,依法惩戒。2021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依法批准逮捕未成年人438人,提起公诉479人。三是关爱保护救助涉案困境未成年人。关注未成年被害人、涉案困境未成年人,坚持应救助尽救助原则,会同有关部门或借助专业力量,提供经济救助、身心康复、法律援助、复学就业等多元综合救助,并通过走访、回访巩固帮扶成效,帮助困境未成年人走出心理阴霾和经济困境。同时,全市检察机关落实双向保护、特殊优先保护,加大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力度,积极推动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救助工作,避免未成年被害人遭受“二次伤害”。2021年以来,参与一站式询问22场次,对42名未成年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12万多元。

二、加强监护监督,配合压实家庭保护基础责任

一是认真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发挥检察机关监督职能作用。严格执行关于家庭教育相关法律规定,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全国妇联、关工委《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要求,推动建立家庭教育工作联动机制,携手有关职能部门或借助专业力量,努力提升家庭教育评估“含金量”,力争实现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家庭教育评估全覆盖。2021年以来结合办案开展家庭教育评估181人次。二是推进“督促监护令”与家庭教育指导同向发力,让家长“依法带娃””。落实“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要求,依法惩处因家庭教育不当引发的暴力伤害、虐待等监护侵害行为,2021年以来,办理故意伤害、虐待、遗弃案件3件3人。推动解决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监护不力、监护缺失、监护不当等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等问题,向经家庭教育评估未合格的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督促监护尽责,并与家庭教育指导以及罪错未成年人帮教、未成年被害人救助保护等工作有机结合,努力达成家庭保护的效果,避免“一发了之”。2021年以来,共发出“督促监护令”58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449人次。

三、深化前端预防,助力提升平安校园建设水平

一是没完没了抓好“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将“大灰狼”挡在校门外。重点关注农村留守儿童较多、城乡结合部等中小学校、幼儿园以及发生过性侵案件学校,单独或联合教育部门开展校园安全抽查,消除风险隐患,协助完善校园安全机制。不断加大力度宣传和推动教育系统入职查询工作,全市教育部门开展入职查询审查2万多人次,将7名不适宜从教的人员解聘、调离,守护孩子平安。二是持续推进“法治进校园”等工作,强化普法和安全教育。2021年以来,深化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全市两级检察院8名检察长带头,62名检察官法治副校长认真履职,上百名干警化身志愿者,线上线下开展法治进校园123场,宣传《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传授防范校园暴力、防性侵、防溺水、远离毒品犯罪、预防网络诈骗等内容,为学校保护建言献策,促推平安校园建设。市检察院“法治进校园”、潮南区检察院“法治灯塔”两个未成年人普法品牌获评汕头市十佳法治文化活动,潮阳区检察院护苗行动“123”普法工作入选省“谁执法谁普法”创新创先项目。

四、以“我管”促“都管”,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

一是以专项监督为抓手,推促校园周边、旅馆业接待未成年人保护规定落实。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从司法办案中发现背后的社会治理问题,通过检察建议、公益诉讼、情况通报等措施推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溯源治理。2022年4月以来,针对类案分析和实地调查发现的问题,在全市开展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检察监督行动,推动职能部门查处校园周边售卖“三无产品”、烟酒、彩票、不良刊物等违规经营行为。同时,在全市开展住宿业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专项检察监督行动,推促职能部门监管查处旅馆业经营者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入住问题。全市检察机关共参与排查旅馆、宾馆、酒店等场所54家,整改10家,规范了行业行为。二是督促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努力打造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的“防火墙”。推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在我市落地落实。坚持督导而不代替,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推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是否落实”每案倒查机制,通过加大宣传力度、线索查处跟进监督、磋商建议等,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制度、追究责任,努力让强制报告制度“长出牙齿”。公安机关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和加大宣传,推动落实公安部未成年人入住旅馆“五必须”规定,依法对违法规定的予以查处。市卫健局在医院系统开展强制报告制度宣传,明确义务要求,对违反规定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五、注重惩防并举,推动净化未成年人网络环境

一是推进涉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特殊预防。依法打击利用电信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2件3人,起诉1件1人。金平区检察院起诉的利用网络猥亵、强奸儿童犯罪分子沈某某被判有期徒刑十年。依法从严惩处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2021年以来,共批准逮捕该类犯罪2件3人,起诉2件2人。准确认定涉网络犯罪未成年人的情节后果、主观恶性、犯罪原因、悔罪态度,教育、挽救未成年人。龙湖区检察院经专门社会调查和不公开听证,对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某未成年在校高中生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二是依托“检+网”推进未成年人犯罪一般预防。通过汕头教育云、汕头检察“两微两端”、汕头微检察小程序等开展云课堂、举办网上检察开放日、发布普法短视频,扩大普法覆盖面,配合开展“净网”行动,向未成年人宣传科学、合法、合理使用网络等知识,增强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意识和能力,预防网络犯罪侵害。

六、强化联动协作,共同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合力

一是紧扣重点工作,融入未成年人保护大局。主动向同级党委、人大报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部署、开展情况,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界人士的宝贵意见,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有机融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重点任务,促推未成年人保护事业,更好服务平安汕头建设。二是加强协作配合,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进一步建立完善与公安、法院、教育、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及关工委、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的协作机制,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齐心协力的默契度越来越高,未成年人保护更实更到位,暖心例子增加,治理水平提升,关爱氛围更浓。

在今后的工作中,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方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贯彻“两法”要求,继续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依法能动履职,积极创新进取,充分发挥涉未成年人“四大检察”职能,以检察之力融入“五大保护”,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努力实现“1+5>6=实”,为汕头走好“工业立市、产业强市”之路,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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