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搜索

今天是:2024年04月20日 星期六

当前位置: 首页 > 检务公开 > 工作报告

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2年1月)

时间:2022-01-11 15:06:05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9日在汕头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汕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彭章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2017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汕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传承人民检察制度的红色基因,践行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初心使命,锚定走在全省检察机关前列的发展目标,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全力服务保障汕头建设现代化活力经济特区。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49526件,其中审查逮捕案件17884件、审查起诉案件26732件、公益诉讼案件990件、诉讼监督案件3920件。

  一、全力护航汕头高质量发展,检察服务迈出新步伐

  坚持与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同频共振、同向发力,自觉在服务大局中传承红色基因、践行初心使命。

  服务构建现代产业体系。落实市委部署要求,市检察院出台15条意见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省检察院予以宣传推介。平等保护国企民企、内资外资、大中小微企业,起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943人,监督公安机关依法清理长期未侦结的涉企刑事“挂案”12件,让企业安心、放心发展。保障深化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起诉侵犯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犯罪478人;建立主动告知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制度,深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澄海区检察院2次被国家版权局评为“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4个知识产权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与海关健全联席会议制度,起诉走私犯罪253人,办理了“1901”“830”等一批海关总署挂牌督办案件。为金融安全护航,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等犯罪171人,办理我市首宗上市公司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与人民银行联签文件完善反洗钱工作体系,起诉洗钱犯罪5人。全力助推农合机构不良资产与抵债资产清收处置工作,办理相关骗取贷款案件,针对收缴违规入股资金等问题提出法律意见。

  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助力乡村振兴。落实挂钩帮扶责任,市检察院连续两次获评广东省脱贫攻坚突出贡献集体。坚持“应救尽救”,在省内率先开展上下级检察院联合救助,共向393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044.4万元,同时促推民政、社会多元救助,合力兜牢民生保障底线,防止因案致贫返贫,市检察院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先进单位。防范化解农村不稳定因素,依法稳妥办理潮南区简朴村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与市自然资源局加强“两法衔接”严打涉土违法犯罪,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

  服务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起诉污染环境、走私洋垃圾等犯罪833人,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524件。面对练江流域污染的历史顽疾,我们深入推进环境保护暨练江综合整治专项检察工作,派出办案组进驻潮阳、潮南,主动监督、铁面司法,助推练江从“污染典型”转变为“治污典范”。市检察院提起全省首宗大气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成功追偿环境污染损失费2610万余元;办理全省首宗保护地热资源公益诉讼案件,督促全面整治莲花山违法建造温泉问题,省检察院总结推广我市经验,在全省部署开展地热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南澳县检察院督促拆除非法捕捞的“车缯棚”、整治海上“白色污染”,用检察蓝守护海洋蓝。

  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全力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近四年来,监检衔接顺畅,办案质量不断提升,反腐合力不断增强。受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164人,目前已起诉138人,其中处级以上干部14名。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9人,已起诉7人,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促进司法公正清廉。

  服务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业务工作,推进远程视频提讯,创新和加强派驻看守所检察监督,司法办案“不断档”,志愿服务“争先上”。对发“疫情财”零容忍,从严从快办理妨害疫情防控犯罪,起诉91人。服务“六稳”“六保”,对企业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避免办了案子、垮了企业。市检察院对一名走私普通货物的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使其名下另一高新技术公司经营和数百名员工就业免受影响。

  二、全力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汕头建设,检察保障得到新提升

  深度参与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自觉在守护百姓幸福平安中传承红色基因、践行初心使命。

  强化刑事打击维护国家安全和大局安定。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2116人、起诉31841人。对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起诉1054人。金平区芙蓉园放火案、潮南区银行柜员机前抢劫杀人案等重大恶性案件发生后,检察机关及时介入、快捕快诉。报请最高检核准追诉一宗超过追诉期限的故意杀人案,正义绝不会缺席。坚决维护国(边)境管理秩序、防止境外疫情输入,依法起诉一宗涉案人员多达57人的组织偷越国(边)境案件。铲除毒品滋生土壤,起诉毒品犯罪1162人。守护老百姓“钱袋子”安全,起诉盗窃、诈骗、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4447人。协同织密网络安全防护网,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316人,办理一个65人团伙提供银行卡套装给他人用于网络赌博等犯罪的案件,斩断“两卡”非法买卖黑灰产业链。

  深化扫黑除恶保障人民安宁。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严格把关、提前介入侦查,批捕涉黑涉恶犯罪683人、起诉768人,严惩了一批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非法控制交通、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组织、团伙。建立健全从严惩处、惩腐打伞、一体化攻坚协作、督办指导引领等机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绝不让黑恶势力死灰复燃。市检察院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集体”,12名干警获省、市扫黑除恶先进表彰。

  少捕慎诉慎押促进社会和谐。当前,经济发展、社会安定,刑事犯罪结构发生重大变化,轻微刑事犯罪所占比重不断上升。对轻罪案件特别是因民间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体现当宽则宽,慎重羁押、追诉,促进犯罪人悔过自省、主动赔偿,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对犯罪情节轻微、没有社会危险性的初犯、偶犯等依法不批捕1203人、不起诉1567人,捕后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419人。2021年审前羁押率为64.3%,同比下降3.3个百分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施行以来,适用率为86.3%,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4.3%,一审服判率为97.8%。司法效率更高,社会对抗减少,办案效果更好。

  参与社会治理推动常治长效。以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促“祛病除根”。在扫黑除恶等工作中制发检察建议178件,督促相关部门堵漏建制,整治非法采矿、非法经营成品油、建材市场强迫交易、娱乐场所监管漏洞等难题,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两级检察长带头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善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以案释法,普法更接地气、入人心。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宣传作品在省法治文化节获奖。两级检察院参加“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均获第一名。

  三、全力守护社会公平正义,检察监督形成新格局

  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自觉在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中传承红色基因、践行初心使命。

  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做优刑事检察。落实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在海警局、公安派出所等设立侦查监督工作室76个。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81件,督促侦查机关依法立案92件,追加逮捕、起诉114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2500人、不起诉392人,督促撤案32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69件。加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纠正脱管、漏管50人,监督收监罪犯25人。深化财产刑执行监督,促进执行273件。2个驻看守所检察室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一级规范化检察室”,5个案件获评全国刑事执行监督优秀案件。

  以实施民法典为契机做强民事检察。办理民事监督案件298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市检察院提出抗诉或提请省检察院抗诉30件;对法院正确的裁判,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196件。濠江区检察院成功促成化解一宗长达19年的借款合同纠纷。对民事审判中违法送达、超期审理等提出检察建议15件。对民事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8件。持续深化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5件。

  “一手托两家”做实行政检察。办理行政监督案件388件,既维护司法公正,又促进依法行政。对行政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61件,回复采纳率为96.8%。省检察院介绍推广我市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经验。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会同行政机关化解行政争议43件,让人民群众的诉求从“程序空转”到“峰回路转”。

  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全面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监督活动,办理民事公益诉讼48件、行政公益诉讼942件。建立磋商机制,拟提出检察建议的先促请行政机关主动履职。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85件,行政机关回复采纳率100%,绝大多数问题诉前即获解决。起诉33件,将提起诉讼做成生动法治课堂。通过办案,督促追偿各类赔偿金、治理费用5553万元,并纳入地方财政统一管理;督促追缴国有土地出让金6.8亿元和受损国有财产2588万元。拓展办案范围,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新领域公益损害问题立案164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红色革命资源保护专项监督,督促做好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守护英烈荣光。市检察院督促保护“赤杜岭南昌起义军营地旧址”等49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推进公众聚集场所电梯安全专项治理,维护城市公共安全。龙湖、潮南区检察院促推辖区有关行政机关在政务公开中进一步加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高检院邀请2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视察我市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汕头样本”的创新价值赢得代表一致认可。

  四、全力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检察为民增添新成色

  坚持人民至上,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自觉在增进民生福祉中传承红色基因、践行初心使命。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起诉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安全等领域犯罪7139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协同住建部门共同治理城市窨井盖问题,守护群众“脚下”安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77人,办理该领域公益诉讼323件,督促有关单位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二次供水安全监管,促推餐饮具集中消毒、网络餐饮等行业整治,193家不合格网络餐饮店铺得到整改,更好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积极探索食品药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李某铤使用工业松香对生鹅、生鸭进行脱毛处理并对外销售,市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省检察院大力支持,省高级法院改判李某铤承担十倍惩罚性赔偿金300万元,惩罚就要痛到不敢再犯。这是全国首例由省级法院判决支持检察机关惩罚性赔偿诉求的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为该制度立法提供了有益实践成果。

  倾情守护祖国未来。坚持零容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1764人,依法从严追诉金砂乡“家教园”砍人等恶性案件。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宽容不纵容,依法起诉驾驶“鬼火”摩托车滋事伤人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对情节轻微并有悔罪表现的,不批捕335人、不起诉105人。积极运用督促监护令,促家长履行管教义务。结合司法办案,监督有关单位加强预防校园性侵工作,解决校外培训机构、校车、旅店等存在的管理漏洞。金平、潮南区检察院获评“广东省青少年维权岗”。

  用心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接收群众信访2752件,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答复办理结果或过程。情同此心解决群众“心病”,化解重复信访案件40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检察听证64场次,促进依法办理、第三方评判、群众见证等形成合力,让公平正义看得见、听得懂、真实可感。开发汕头网上检察院微信小程序,建成启用“12309”检察服务中心8个,拓宽司法便民渠道。市检察院、澄海区检察院控申部门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努力让法治温暖每个群体。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协同推进司法救助工作,救助36名遭受不法侵害的退役军人,暖心服务最可爱的人。起诉侵害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犯罪1508人。市检察院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强化医护人员权益保障,依法严惩伤医扰医犯罪。起诉恶意欠薪犯罪53人,农民工兄弟辛苦钱一分都不能少。

  五、全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检察建设开创新局面

  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勇于自我革命,自觉以更强本领传承红色基因、践行初心使命。

  坚持以政治建设引领业务发展。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每月一主题进行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在检察履职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出台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等15项制度机制,健全机关党建工作体系。认真接受市委和省检察院巡察,以政治体检促担当作为。坚持讲政治、抓党建和强业务融为一体,开展全员政治轮训、业务培训。14人次获全省业务竞赛标兵、能手等称号,22名干警入选全国、全省检察机关人才库;16个案件获评全国、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精品案件。市检察院、澄海区检察院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持续深化改革强检。全面完成两级检察院内设机构重塑性改革。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不断完善。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同步强化检察长、业务部门负责人监督责任,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守牢案件质量底线。两级检察长(含副检察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2975件,列席法院审委会47次。创新检务管理模式,深化运用“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深入推进检察人员考核,形成以办案质效论英雄的良好导向。刑事检察“案-件比”一直居全省检察机关前列,2021年为1:1.23,“件”同比下降0.2,有效减少群众诉累。下降的是数字,上升的是司法温度。

  坚持不懈抓基层打基础。完善市检察院班子成员直接联系基层、业务部门对口指导制度,深入开展新时代“五好”基层检察院建设,精心培育党建与业务双优的品牌典范。澄海、金平区检察院先后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市检察院获评“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实施模范机关创建“十大工程”,创设“五个一”工作法,市检察院在全市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作交流发言。

  狠抓全面从严治检。认真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决整治顽瘴痼疾,修订出台制度机制91项,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500多件次。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记录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174件,防止检察官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市检察院对7个区(县)检察长进行廉政谈话,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出台检察人员八小时外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执法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等制度,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加强警示教育,引导检察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各位代表,检察权是人民赋予的。我们通过登门走访、座谈交流、邀请参与案件公开审查等方式,零距离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认真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提案,均在规定期限内办好、答复。市检察院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14次,主动向市政协通报年度检察工作。与市工商联深化联系协作,共同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携手市司法局、市律协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开展律师异地阅卷,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同构良性检律关系。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近千名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了解、监督检察工作。自觉以公开促公正,发布办案信息49276条、法律文书16880份,重要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连续三年列全省第2名。加强检察新闻宣传,原创音视频作品多次被最高检、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转发,汕头检察故事越讲越生动精彩。市检察院检务透明度指数一直位居全国较大市检察院前列,2020年检务公开情况在全国地市级检察院中列第一名。潮阳区检察院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各位代表,五年砥砺奋进,五年春华秋实。汕头检察事业的发展进步,是各级党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各级党政机关、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热忱关心、支持和帮助的结果。我谨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致以崇高的敬意、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回望五年奋斗历程,我们更加深刻体会到,干好特区检察事业,必须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扛起以法律监督保证党的全面领导的重大政治责任;必须始终坚持心怀“国之大者”,用法治的力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如我在诉”的境界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必须始终坚持检察机关宪法定位,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必须始终坚持弘扬特区精神,勇于改革创新、能动履职;必须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治检,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司法检察理念还需持续更新转变,未能完全适应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新期待;二是法律监督的力度还需加大,不敢不愿不善监督的问题仍然存在,基层民事、行政检察较为薄弱;三是检察工作的基本能力、基层基础与推进自身高质量发展要求尚有一定差距,缺乏在全省检察机关有影响的领军人才和办案团队;四是个别检察人员违纪问题仍有发生,队伍监督管理、廉洁从检还需持续从严。问题倒逼担当,我们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予以解决。

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和安排

  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绘就了汕头未来发展宏伟蓝图,新征程上特区检察机关要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做好今后五年全市检察工作,根本指引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纲领性文件是《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基本布局是“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主要目标是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检察机关前列;定位职责是当好党委的法治参谋助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看得见的平安、摸得着的幸福”;主要任务是当好“工业立市、产业强市”的护航者,平安汕头、法治汕头的建设者,美丽宜居生态汕头的推动者,全面从严治党治检的践行者。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要全面贯彻落实市党代会部署要求,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继续传承红色基因、践行初心使命、弘扬特区精神,为汕头坚定不移走“工业立市、产业强市”之路,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提供更高水平的法治服务保障。

  一是铸忠诚之魂,以更强的担当作为落实和维护党的绝对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司法检察理念深化、变革,把讲政治与抓业务融为一体,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厚植党执政的政治根基。

  二是怀为民之情,以更强的担当作为答好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必答题。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加大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打击力度,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构建“三新两特一大”产业发展格局。依法妥善办理涉侨案件,维护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助力做好新时代“侨”的文章。融入平安乡村、法治乡村建设,用好司法救助政策和资金,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入参与创建平安幸福汕头“六大工程”,突出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提高对影响群众安全感突出问题的精准打击力。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深入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推行律师互联网阅卷,让“最多跑一次”升级为“一次也不用跑”。

  三是行监督之责,以更强的担当作为扛起捍卫司法公正公信的检察责任。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加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无缝对接,织密扎牢法网。进一步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开展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全面加强民事诉讼监督,增强监督的主动性、精准度和实效性。深入推进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积极稳妥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持续擦亮公益诉讼汕头检察品牌,提质效、拓领域,更好为民办实事、破解“老大难”。

  四是固事业之根,以更强的担当作为展现特区检察形象。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培养选拔德才兼备、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特别是优秀年轻干部。深化模范机关创建,做实检察人员考核,推进党建和业务工作互促并进。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构建规范高效的检察权制约监督体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加强对基层检察院“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

  各位代表,人民检察制度已经走过了90年。踏上新的征程,我们将紧紧依靠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认真落实本次人大会议要求,保持“起跑就是冲刺、开赛即是决赛”的劲头,走实走好以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路子,为汕头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作出应有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1538123733917953.png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黄山路28号

电话:0754-88927500 传真:0754-88927711

Copyright © stjcy.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 19141064号

webrecord.png粤公网安备 440507020004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