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搜索

今天是:2025年07月15日 星期二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我市检察机关抓机遇促实效 推动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稳步发展

时间:2013-03-19 11:32:30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刑法和刑诉法的修改及《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出台,为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发展创造了条件,也为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供了机遇。在过去一年里,我市两级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主动抓住机遇,积极应对挑战,认真履行监所检察职能,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积极研究和探索社区矫正的监督方法和途径,取得明显工作成效,使我市的社区矫正工作稳步发展。
    一、注重交付执行检察,确保矫正对象“人档到位”。《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报到和相关法律文书的寄送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但实践中人、档分离的情况经常出现。针对这一问题,我市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建立了全市监外执行罪犯信息库,共录入2269条监外执行罪犯信息,对全市共1328名暂予监外执行、假释、缓刑、管制和剥夺政治权利监外罪犯的个人基本情况、犯罪性质、监管类别、刑期、监管单位及落实监管措施、矫正考察情况等一一录入,对全市列管的社区矫正对象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另一方面,在监外执行罪犯交付执行的检察监督工作中,监所检察部门注意加强与法院、司法矫正等单位的沟通联系,深入辖区派出所、司法矫正机构监督落实监外执行罪犯的建档及纳入监管工作,发现监外执行罪犯档案资料不齐全的,协助完善。再一方面,我市监所检察部门通过与司法、公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核对新增社区矫正对象档案资料,互相完善了各方掌握的档案情况,避免了相关部门沟通不够、交付执行的法律文书邮寄交接不全面、不及时等原因造成的社区矫正监管监督各部门掌握的社区矫正对象不一致情况的出现。
    二、注重帮扶教育,确保社区矫正取得实效。在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考察环节,一方面,我市监所检察部门经常深入到基层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听取汇报,了解其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考察监管情况、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另一方面,还与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面对面的谈话,听取他们被监管考察的情况和有无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况发生及对监管单位和监所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向其家属、所在单位、周围群众及担保人了解社区矫正对象本人接受改造和监督的情况。如濠江区院开展了“走进社区矫正对象家”活动 ,深入到社区青少年服刑人员家中开展沟通谈心,了解监管改造情况,对其进行帮教和心理辅导,宣传法律知识,受到当地干部、群众、社区矫正人员及其亲属的欢迎,也引起了多家媒体的关注和正面报道,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注重法律监督,确保社区矫正依法有序。通过拓宽法律监督渠道,加强重点人员检察开展专项检察活动等方式,我市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对在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法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进一步强化了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效果。去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针对社区矫正监督工作中存在问题共向有关单位发出书面检察建议3份,有效的促进了我市社区矫正工作的依法有序开展。

1538123733917953.png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黄山路28号

电话:0754-88927500 传真:0754-88927711

Copyright © stjcy.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 19141064号

webrecord.png粤公网安备 440507020004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