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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廉洁过节,这些“提醒”不能忘

时间:2021-09-17 18:27:22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中秋国庆双节到,纪律规矩要记牢。

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市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市检察院检务督察部特向全市检察干警作出以下温馨提醒:

节日期间是“四风”问题易发期、多发期,全市两级检察机关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自觉遵守各项党纪检规,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严禁公款吃喝、旅游和参加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严禁违规收受月饼、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

严禁公车私用、酒后驾车;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等。

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倡就地过节,非必要不出省,减少市际出行,不要前往发生本土疫情的地级市和有扩散风险的毗邻地区,严格执行我市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及外出报批报备等相关规定。

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把严明节日期间纪律要求、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作为重要抓手,切实加强教育引导管理,培养检察人员廉洁过节意识。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上率下,带头遵守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良习气。

全体检察人员要时刻牢记检察身份,坚守底线、不碰红线、不摸高压线,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决杜绝各类节日腐败,积极营造节俭文明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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