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下午,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和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研究我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意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彭章波主持会议并讲话。市检察院在家班子成员、市管干部以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学习宣传贯彻省委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检察机关的重要政治任务。全市检察机关要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全会和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的部署要求上来。
会议要求,要锚定目标、鼓足干劲,乘势而上,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向着检察事业新征程阔步前进,为把汕头经济特区办得更好、办得水平更高,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要把新发展理念落实到检察履职办案中,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要助力构建更具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强化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依法审慎办理涉科研经费案件,营造有利于创新的司法环境。要助力打好营商环境翻身仗,主动会同公安机关扎实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挂案”专项清理,对涉罪民营企业负责人慎捕慎诉。要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服务保障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持续推进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工作,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同时促推民政、社会救助。要助力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完善监检衔接机制,加大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力度。
二是要结合办案参与社会治理,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汕头法治汕头建设。
要坚决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依法严惩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特别是安全生产犯罪,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要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推进检察公开听证常态化,做到“应听证尽听证”。要通过检察建议直接促进社会治理,提高检察建议精准性、可行性。要加大对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司法不公突出问题的监督制约力度,加强暂予监外执行监督,严防“纸面服刑”。
三是要持续办好检察为民实事,促进改善人民生活品质。
要把食品药品两个领域公益诉讼办案持续抓紧抓实抓出实效,探索践行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要落实好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的督查落实,推动与相关部门建立并落实强制报告、入职查询、从业禁止等制度。要突出抓好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探索公益诉讼检察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有效衔接,为我市巩固练江综合整治成效、建设美丽海湾、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四是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抓政治,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要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化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把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转化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和扎实成效。要把融为一体的政治和业务建设抓实,在检察办案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围绕检察事业发展需要配班子用队伍,严把政治关、廉洁关、素质能力关,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力度。要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落实“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发挥好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要在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基层治理能力上下更大功夫,推进新时代“五好”基层检察院建设。要抓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执行好“三个规定”登记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