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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检察响应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号 积极部署奏响文明共鸣曲

时间:2021-01-08 18:47:05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1月7日下午,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汕头市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暨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交通秩序整治第三轮“百日行动”动员大会精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彭章波主持会议并讲话。市检察院在家班子成员、市管干部以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投入新一轮文明创建工作,为汕头争创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贡献检察力量。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有效开展。坚持党组书记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抓具体工作,各部门积极配合,形成上下合力、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不断增加队伍活力,抽调各部门骨干力量充实市检察院文明创建队伍,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压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

二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切实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保驾护航。在文明创建工作中发挥全国文明单位表率作用,以司法办案为依托,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加强犯罪打击力度,依法打击在拆违治乱、交通整治、环境治理中涉及的刑事犯罪。加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推动相关行政处罚落实见效。加强公益诉讼履职,为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筑牢“检察屏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大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单位,积极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充分宣传宪法、民法典、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等法律法规,弘扬法治精神,提高人民群众法治意识。

三要优化内部管理,提升单位文明形象。进一步绿化、亮化、美化办公环境,确保内部办公、周边环境卫生整洁和日常管理秩序井然有序;着力提升检察队伍的文明形象,遵守检察职业操守,坚持办事制度公开、程序规范;自觉做文明出行的表率。

四要履行挂钩帮扶责任,做好挂钩点联创共建工作。根据市检察院挂钩帮扶点潮阳区河溪镇实际情况,有针对性指导帮助河溪镇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法律专业知识、人才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出智、出力、出资,确保挂钩帮扶单位各项文明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五要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根据《关于2021年市区重点路口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安排通知》及市爱卫办的统一部署,积极参加文明交通劝导、防疫宣传排查、清洁社区环境、创建文明城市交通指挥等各类志愿服务。

六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汕头检察门户网站和“两微两端”新媒体平台宣传、展示检察机关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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