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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 传达学习贯彻市委十一届十四次全会精神

时间:2020-12-22 16:41:56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12月22日下午,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省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精神,传达学习贯彻市委十一届十四次全会精神,研究我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意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彭章波主持会议并讲话。市检察院在家班子成员、市管干部以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的精神实质,一体学习、整体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十四次全会精神,找准定位、主动作为,对标最高最好最优,精准服务“1146”工程,切实把汕头检察未来发展的路子走对走实走好,为把汕头经济特区办得更好、办得水平更高,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作出应有贡献。

一是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具体检察工作中。强化学习自觉,把学习领会五中全会精神同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推动学深、悟透、做实。要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教育,引导全市检察干警更加自觉地守初心、担使命。

二是要聚焦高质量发展的主题,护航汕头经济特区改革开放再出发。助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刻认识到“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力度,营造有利于创新的司法环境。助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持续落实服务民营经济的检察政策,加大涉民营企业“挂案”清理力度,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助力推进乡村振兴。落实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机制,突出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家庭的司法救助,服务保障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综合运用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源头治理。助力提升城市服务功能。创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没完没了抓好“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加大对暴力伤医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违法犯罪行为;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引导市民养成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

三是要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要求,不断完善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汕头建设。坚定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依法严惩危害安全生产犯罪,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加强打击网络犯罪行为;深化抓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推进公开听证常态化;精准、规范做好检察建议,切实把“软监督”做成刚性、做到刚性。切实维护司法公正。运用释法说理、检察建议、提出抗诉等方式,加强对民事司法活动的监督;聚焦民间借贷、以物抵债、企业破产等领域开展民事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支持农民工、贫困群众等民事主体提起诉讼维护自己合法权利;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和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加大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力度,坚决清除司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加强生态检察工作。用好刑事打击和公益诉讼“组合拳”,从严惩处污染环境、走私洋垃圾、非法采矿等犯罪,深入推进“守护江河海”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多办精品案件。

四是要强化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激励担当作为,从干部配置、工作能力、制度建设等多层面解决作风问题。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推动“案-件比”、检察人员业绩考评等改革措施真正发挥作用。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强化基层院“一把手”的选拔培养,严格检察机关各类编制管理,严把进人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发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加强监督问责,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带头严格执行办案纪律,促使广大检察干警强化自我约束。要坚持严管厚爱,带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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