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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旗之下是老人家浓浓的感激之情,司法救助之中是检察机关助力脱贫攻坚的决心

时间:2020-12-14 16:27:15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11月27日,汕头市检察院向司法救助申请人林某发放了8万元司法救助金,前来领取救助金的林某热泪盈眶,并送上写着“检察执法为人民,雪中送炭暖人心”的锦旗,连声感谢市检察院的检察官们,表示会用好用对司法救助金的每一分钱,解决实际生活困难,照顾和培养好孙子们,让他们能健康成长,不辜负检察官们的爱心帮助,不辜负汕头市检察机关的司法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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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就困顿,更逢变故

2016年10月15日,精准扶贫户林某一家人的生活被彻底改变。林某的儿子林某宣与原案被告人郑某产生纠纷,两人在村旁公路开车追逐竞驶,上演“生死时速”,当林某宣挂靠在郑某车门之上时,被一辆行驶的客车碰撞跌落,后经抢救无效身亡。最终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郑某有期徒刑五年,并支付林某夫妇及林某宣四名未成年子女赔偿金共39万多元。

然而四年来,在经历了刑事一审、二审,民事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后,最终因郑某无可供执行财产而终结执行,年过花甲的林某并未得到分文赔偿金,这让本就是精准扶贫户又失去主要劳动力的林某一家更加雪上加霜。

优先办理,救助贫困

因不服该案的民事判决,林某夫妇向汕头市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第五检察部承办检察官提醒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并跟进法院的执行工作,当了解到被执行人郑某无可供执行财产后,及时告知林某等人有申请司法救助的权利,并将相关线索移送第七检察部,积极协调林某等人申请司法救助事宜。接到线索后,第七检察部立即启动贫困救助申请人司法救助优先办理机制,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指导林某提交、补充申请材料,并到林某家中及其所在村委会调查核实,提取林某的病历、家庭居住环境照片、精准扶贫帮扶记录、最低生活保障证和原案全部裁判文书等资料。最终,汕头市检察院作出给予林某国家司法救助金8万元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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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我国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汕头市检察机关按照最高检提出的助力脱贫攻坚六项具体措施,将国家司法救助与脱贫攻坚工作深度融合,进一步加强与扶贫部门的沟通对接,全面开展涉扶贫领域司法救助线索排查活动,积极开展对贫困救助申请人的救助工作,帮助他们解决急迫困难,让贫困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关怀和检察温暖,助力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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