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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市委十一届十三次全会精神

时间:2020-12-02 18:20:18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12月2日下午,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传达学习贯彻市委十一届十三次全会精神,研究我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意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彭章波主持会议并讲话。市检察院在家班子成员、市管干部以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市委全会精神上来,切实把上级和院党组部署的重点任务落细落实落到位,为汕头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加快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作出应有贡献。

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牢牢把握新时代汕头经济特区的新定位新目标新任务,立足检察职能,把省委“1+1+9”工作部署和市委“1146工程”转化为担当作为、狠抓落实的有力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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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要抓实政治建设,打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队伍,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当好市委的法治参谋。要抓班子带队伍,落实好干部标准,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抓实检察人员业绩考评工作,激励和促进检察人员以求极致的态度做好工作。要加强新时代“五好”基层检察院建设,健全市检察院主抓、基层检察院主责的上下联动工作格局,完善基层检察院建设任务分解、市检察院督察落实等制度。要常态化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杜绝办人情案、关系案,领导干部要强化自我约束,真正发挥好表率作用。

二是要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要以更大力度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对涉民营经济案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审慎采取逮捕、起诉等措施,加强立案监督,跟进落实好高检院与公安部新一轮“挂案”专项清理工作。要加强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在用好自由刑的同时重视用好财产刑,办好涉知识产权检察监督案件,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交流,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效率和水平。要助推生态文明建设,聚焦“练江、梅溪河国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建设全国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创建国家园林生态城市”等目标任务,用好刑事打击和公益诉讼“组合拳”,集中力量办理一批有影响的“硬骨头”案件。

三是要在抓好检察民生实事、为人民司法上展现新作为。要帮助群众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对侵吞扶贫资金等职务犯罪持续保持严惩态势,加大司法救助力度,防止当事人因案返贫。要畅通司法救济渠道,落实好领导包案,推动领导干部下访,推行公开听证,推进司法救助工作,推行律师等第三方参与接访,准确适用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坚持法理情结合,落实首办责任,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解决问题,加大督查力度等“十大措施”。要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深入推进“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运用指定管辖、一体化办案等方式统一开展办案攻坚,宣传好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努力提高案件数量和质量。

四是要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深化平安汕头、法治汕头建设。要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依法严惩危害公共安全和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特别是严惩危害安全生产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要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继续做好“六清”工作,加大提前介入涉黑恶案件力度,加强协调会商,严格把好审查起诉关,高质高效清结案件,推动扫黑除恶机制化常态化。要坚决打击破坏选举行为,积极参与矛盾问题和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保障明年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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