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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窨井盖 关乎大民生——汕头检察推动“四号检察建议”落地生根

时间:2020-11-30 19:18:04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近年来,人员坠井事件在全国各地频发,仅2019年一年,全国因窨井施工、管理、养护不当致人伤亡案件就有155件,其中死亡16人。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脚下安全”,检察机关持续发力!

2020年3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与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共同印发《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依法严惩涉窨井盖相关违法犯罪;

2020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加强窨井盖管理问题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高检建[2020]4号,即“四号检察建议”),从加强窨井盖管理、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提升社会参与度等方面提出具体建议;

2020年6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贯彻窨井盖相关指导意见 推动落实“四号检察建议”的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涉窨井盖相关犯罪,积极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等民生安全问题治理。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号检察建议”,切实加强窨井盖问题综合治理,消除公共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脚下安全”,2020年11月30日上午,汕头市检察院组织召开窨井盖综合治理工作调研座谈会,邀请对窨井盖负有施工、管理、养护、巡查等职责的单位参加。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蔡少芬主持座谈会,市城管局、市管网中心、市供电局、市排水公司、汕头移动、汕头联通、汕头电信等18家市、区县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座谈会上,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详细解读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号检察建议”的制发背景、内容和意义,并组织全体参会人员共同学习《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和涉窨井盖典型案例。

在认真听取参会单位日常开展窨井盖管养工作情况以及对我市窨井盖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后,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蔡少芬提出,各职能单位要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加强各职能单位间协作配合,确保施工、管理、养护责任无缝衔接和全覆盖,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要注重科学技术应用,加强智慧城管、智慧网管建设,大力推动大数据、5G技术等现代化技术在窨井盖综合治理的广泛应用,弥补人力巡查的缺陷,健全窨井盖现代化管理机制;要进一步发挥统筹协调职能,压实产权单位安全责任,定期开展拉网式排查活动,推动窨井盖使用安全的监管和整治,形成工作合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参会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纷纷表示,将积极配合推动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号检察建议”,严格按照“谁运营,谁负责”的监管要求,主动介入推动窨井盖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窨井隐患排除,形成保护合力,积极推动我市城市基础设施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汕头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和社会公益的代表,将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号检察建议”为契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强与相关职能单位的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窨井盖综合治理工作,并广泛发动市民监督窨井盖管理工作,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窨井盖综合治理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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