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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汕检人,这里有一份中秋、国庆廉洁过节提醒函请您查收!

时间:2020-09-30 16:56:27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双节来到人人乐,问候祝福不能少。

八项规定铭在心,清正廉洁贵在行。

收受红包严禁止,月饼卡券不能要。

纪律规矩要记牢,阖家团圆齐欢笑。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党风廉政建设成果,增强全体检察干警廉洁自律和勤俭节约意识,在中秋、国庆佳节来临之际,市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市检察院检务督察部特向全市检察干警作出以下温馨提醒: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防各类节日腐败;

禁止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禁止违规收受月饼、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

禁止违反保密规定;

禁止私车公养、公车私用等行为;

禁止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等;

禁止酒后驾车,自觉遵守各项交通法律法规,做安全交通、文明出行的表率;

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不聚集、不请吃,不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群体性活动;

严格遵守节日期间值班制度。

希望全体检察干警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严守纪律高压线,带头营造廉洁节俭、风清气正的良好节日氛围,共同度过一个文明健康、清廉祥和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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