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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检察院举办“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检察开放日活动

时间:2017-05-26 15:00:56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感,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健康发展,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统一部署,5月26日,汕头市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集中开展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
  此次开放日活动邀请关工委、共青团、妇联、教育局、残联等单位领导和关注未成年人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以及部分师生代表、家长代表走进检察院,通过实地参观检察机关办公办案场所、召开座谈会、举办青少年法治教育专题图片展和“防治校园欺凌”专题法治讲座等系列活动,让社会各界人士更直观地了解检察机关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零距离了解检察机关在防治校园欺凌、保护未成年人成长方面的举措和成效,进一步提高检务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
  市检察院检察长张健主持“检察开放日”座谈会并在会上致辞,他表示,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此次“检察开放日”活动,全市检察机关将紧密结合“崇德尚法、为民担当、创新实干”作风建设年活动和代表委员联络工作,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宣传检察职能,宣传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举措和成效,宣传防范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特别是校园欺凌的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收集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尤其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监督评议。
  会上,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林列坤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市检察工作情况,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负责人通报了全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参加座谈会的市关工委、团市委、市妇联、市教育局、市残联等单位领导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以及师生代表、家长代表对我市检察机关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对我市检察工作特别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会场气氛热烈,大家各抒己见,纷纷就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把脉出招,充分体现了对检察事业的关心支持、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呵护关爱。
  张健检察长认真倾听了大家的意见建议并逐一作记录,他指出,与会代表的发言体现了“三真”:一是真情关爱,各单位领导、各界别人士的意见建议都突显对不同类别少年儿童的关心爱护;二是真诚期盼,大家都对检察工作特别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出新要求新期待,学生代表更是从自身角度出发,畅谈了对校园暴力的认识和加强防治的心声;三是真知灼见,大家的建言献策针对性强,对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
  张健检察长表示,检察事业的发展离不开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支持,会后将对各界代表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转化为具体的工作措施,从五个方面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一要开放思维,从各个角度来审视未检工作,虚心听取各界意见建议特别是孩子们的心声和诉求;二要准确定位,把未成年人检察监督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理清“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基本内涵,形成检察机关诉讼环节全程、全面司法保护格局;三要各方联动,加强与有关部门在普法宣传、打击犯罪、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形成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整体合力;四要关注个体,重点加强对涉案未成年人的跟踪帮教、教育感化工作、促进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悔过自新、融入社会;五要大胆创新,依托目前正在开展的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工作,深入调查研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情况,积极参与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工作,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
  张健检察长最后强调,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是我市检察机关深化“阳光检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的一项重要举措。近年来,市检察院通过定期向人大、政协报告、通报工作情况,定期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案件公开审查以及公开听证等多种举措,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进一步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市检察院将秉持“崇德尚法、为民担当、创新实干”的作风干劲,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积极探索“阳光检务”的新形式、新载体,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紧紧依靠各界监督支持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在新的起点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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