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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区检察院采取三项措施快侦快结商业贿赂案件

时间:2012-08-28 10:13:26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三打两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金平区检察院迅速行动,全力打击商业贿赂案件
    一是“初查细”。初查前制定细致、周密的方案,明确初查方向和范围,确定步骤和方法,分析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并做好应对预案。初查时确立成案意识,加强外围取证,及时、合法、全面细致地收集证据,提高证据的证明力和可靠性,把初查和立案后依法侦查取证相结合,有效缩短办案期限。如在初查汕头市城市照明管养中心有关人员收受商业贿赂一案中,该院采取秘密摸查、异地追踪、蹲点守候、突击策略、心理战术等初查手段,立案后仅一天就成功查明案件。 
    二是“立案准”。立案时依程序召开反贪局局务会,坚持集体讨论研究把关,对主要犯罪事实和关键性证据进行审查核实,研定立案后的侦查方向。在确定获取了认定犯罪嫌疑人行为构成犯罪的相关证据基础上,依照法律确定案件性质立案侦查,确保案件“立得起,诉得出,判得下”。 
    三是“侦结快”。立案后加班加点,及时采取取证、讯问、搜查、追赃等手段,成功获取全面证据,在最短的时间内查清事实、固定证据、快速结案,最大限度地排除外界干扰,提高办案效率。截止目前,该院侦结的商业贿赂案件10件11人都已移送审查起诉,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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