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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司法救助,传递检察温情

时间:2020-05-09 09:00:06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金平区检察院始终坚持防控疫情与依法办案两手抓、两不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依法对三宗刑事案件被害人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帮助申请人走出生活困境,传递检察温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部门联动,挖掘司法救助线索。疫情期间,为预防人群聚集可能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金平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及时调整服务方式,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接待群众来访。第五检察部(原控申检察部门)干警一方面加大对人身伤害案件摸排力度,另一方面密切与刑事检察部门承办检察官的沟通,挖掘国家司法救助线索。及时确定3条国家司法救助线索并启动救助程序。

  深入调查,防控办案两不误。第五检察部干警主动联系申请人常住地检察机关、村居社区及所在单位工作人员,深入申请人的居住地潮安区东凤镇、鮀江街道鮀济南路某塑料制品加工厂等地实地调查,核实申请人家庭情况,严格把握国家司法救助条件。

  扶贫扶志,关爱未成年人。去年11月,年仅十二岁的陈某强在一宗寻衅滋事案件中受伤,伤情达到轻伤二级,其父亲右手肢残,家中还有患病的爷爷奶奶,家庭主要经济来源只有其母亲陈某青一人的收入,全家依靠其出售自家自留地上种植的蔬菜为生。陈某强受伤后,犯罪嫌疑人未给予任何赔偿,其父亲只能向朋友借来两万多元用于治疗陈某强,且无能力归还。为尽快让陈某强得到有效的后续治疗,第五检察部干警加快审查步伐,仅用了4个工作日该院就依法作出给予救助申请人陈某强人民币2.2万元人民币的决定,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这个贫苦家庭现阶段面临的生活困难。检察干警还积极主动与被害人父亲、村居干部沟通,确保其能够在复学时及时回归课堂,接受教育;同时将情况向其所在的潮州市潮安区检察院做了反馈,请该院协助跟踪,共同做好未成年人的帮扶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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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救急救危,传递检察温情。申请人郭某强和申请人林某川均为故意伤害案被害人,经鉴定,郭某强伤情达到重伤二级,林某川为轻伤一级。郭某强本为家中顶梁柱,上有年迈的母亲,下有三个尚未成年的孩子,受伤住院后,家庭失去经济收入来源,已支付的治疗费用均靠筹借,被告人至今未给予任何赔偿,相关后续治疗使郭某强及其家人的生活面临紧迫的困难。同为家中经济支柱的林某川,一家六口靠其与妻子经营熟食档为生,因其受伤住院,妻子需照顾其起居生活,全家失去了经济收入来源,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在了解到两个困难家庭的情况后,根据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相关规定,金平区检察院分别给予两位救助人2.8万元人民币救助金,以缓解他们家庭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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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人民为中心是我们始终坚持的理念,忠诚履职尽责是我们的本分,我们将办理好每一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为被害人及其家属送去检察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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