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疫情预防控制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好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和应对处置工作,汕头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迅速作出部署,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立即行动、全力参与,采取多项有效措施,助力我市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防控责任
市检察院成立以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健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疫情防控工作,并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同时要求各基层检察院参照市检察院做法,迅速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全面部署推进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
二、树牢大局意识,加强联动配合
全市检察机关强化“一盘棋”意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属地原则和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在依法打击利用疫情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开展羁押场所防控疫情等领域的法律监督、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等涉疫情公益诉讼工作等方面积极配合、紧密协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同时,加强疫情信息发布和宣传引导工作,通过门户网站和“两微两端”等平台及时发布权威疫情信息和防控知识,保障我市防疫工作顺利进行。
三、建立工作机制,严格内部防控
建立日常联络协调机制,各基层检察院、市检察院各部门分别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加强协作配合,及时互通信息,确保工作整体有序推进。建立每日情况报送机制,扎实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等工作。建立专题会商研判机制,对工作中的重要情况、重大问题及时专题报告。建立应急值守备勤机制,严格落实值班领导带班值守制度,每天安排人员备勤。保持通讯畅通,全时待命,确保关键时刻能够及时到位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