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汕头市人民检察院 汕头海关缉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办理走私刑事案件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解决办案中的疑难问题,形成打击走私犯罪合力,8月6日上午,市检察院和汕头海关缉私局联合召开加强打击走私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杨宏强,汕头海关缉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浩昭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中级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的领导和业务骨干应邀参加会议。
会上,市检察院与汕头海关缉私局、市中级法院交流了近年来办理走私犯罪案件情况、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并就当前办理的走私专案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专题研讨。汕头海关缉私局副局长朱浩昭介绍了近年来汕头海关缉私局侦办“1701”“1801”“307”“1901”等重特大走私犯罪专案情况,并对法院、检察院在合力打击走私犯罪工作上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他强调,要以本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法院、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增强打击走私犯罪工作的合力,用实际行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杨宏强对如何加强协作配合,合力打击走私犯罪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新形势下打击走私犯罪任务仍然艰巨,亟需更好地形成合力,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二要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三要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作配合,切实解决司法实践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
会议就相关法律问题达成初步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