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上午,市检察院召开第三季度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研究部署我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市管干部、各党支部书记和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健,市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余洪波分别作讲话。
会议通报了相关情况,部分分管领导和党支部书记分别就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作了发言。
会上,余洪波组长对全市检察机关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两个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他强调,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两个维护”作为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全面落实“两个责任”,自觉履行管理监督职责,支持配合监督执纪,自觉接受监督。
张健检察长对全市检察机关进一步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三点意见。一要认清形势提高意识,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再学习、再认识、再提高,看清问题、认清形势,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切实增强工作自觉性和主动性,坚定不移推进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二要深刻反思吸取教训,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紧抓实。要认真反思,找原因、查危害,敲响警钟,吸取教训。要自觉站在党的立场上、人民的立场上、检察机关的立场上、帮助同志的立场上认识和反思,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全过程。三要压实责任敢于担当,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要不折不扣落实“两个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抓实抓细,持之以恒防纠“四风”,深入推进检察机关作风建设,积极有效运用“四种形态”,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高度聚焦司法办案监督,保障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
近日,市检察院还制定出台了《汕头市检察机关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2019年汕头市人民检察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汕头市人民检察院落实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全面开展谈话提醒活动实施方案》,积极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确保汕头检察队伍肌体健康、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