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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健检察长受聘担任汕头市金山中学法治副校长

时间:2018-12-27 00:00:00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12月26日上午,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健来到汕头市金山中学,受聘担任该校法治副校长,实地调研参观校园并与该校师生代表座谈交流。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杨宏强,检委会专职委员蔡少芬,市教育局局长胡冬、副局长陈亦斌,全国人大代表、汕头市金山中学校长李丽丽参加活动。
  聘任仪式和座谈会由胡冬局长主持,李丽丽校长向张健检察长颁发法治副校长聘书,学生代表为张健检察长佩戴了“金山中学”校徽。在座谈会上,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负责人介绍了2018年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和“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开展情况,市教育局和金山中学领导就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校园安全、“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接过聘书,戴上校徽,我就成为有140多年历史的金山中学的一员了。”张健检察长在会上表示,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基本职责和时代使命。检察长亲自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要从娃娃抓起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是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具体措施,是检察机关融入共建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重要工作内容。他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记职责使命,加强与教育部门和学校师生的互动,从学校的需要和学生的需求出发,共同探索符合汕头实际的未成年人普法教育工作机制,让学生在成长的黄金时期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从小培养法治思维,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崇尚者、遵守者、捍卫者。
  张健检察长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以检察长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履职,为“平安校园”建设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要深入推进“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为学校、学生提供优质法律宣传产品,打造具有汕头特色的法治宣传品牌,共同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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