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澄海区检察院依法为一宗交通肇事案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该院副检察长杜海钊带领有关人员向司法救助申请人陈某炳发放司法救助金人民币3万元,充分彰显人权司法保障和司法人文关怀。
经查,申请人陈某炳和其妻子许某璇均系王某树交通肇事案的被害人,妻子许某璇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陈某炳住院治疗近两个月后仍落下后遗症(经鉴定为轻伤二级)。申请人陈某炳医疗费、护理费、住院费及其妻子许某璇丧葬费花费大量资金,且其中大部分依靠亲戚朋友借助,目前尚有部分未还清。陈某炳由于腰椎受伤无法从事正常劳动,至今仍需继续治疗,且患有糖尿病,治疗费用大,家中还有两名90多岁的老人需要赡养,家庭经济困难。犯罪嫌疑人王某树家庭经济也比较困难,表示无法赔偿被害人。
澄海区检察院公诉部门在审查该案过程中,发现被害人陈某炳家庭经济困难的情形,告知被害人陈某炳国家司法救助的相关规定,引导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经该院调查核实,认为申请人陈某炳的情况符合法律规定的司法救助情形,遂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决定救助陈某炳人民币3万元,彰显了司法的温度和检察机关的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