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至15日,省检察院督察组分别对市检察院、龙湖区检察院、金平区检察院开展为期三天的检务督察活动,督察内容包括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纪律作风建设、规范执法办案等情况。
督察组以听取工作汇报,查看会议记录、文件资料、案件卷宗的方式开展督察活动。督察结束后,督察组将督察情况如实记录,逐一向被督察单位反馈。督察组对我市检察机关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各被督察单位能认真贯彻执行中央、高检院和省检察院各项决策部署及制度规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各项检察工作开展扎实有序,管理规范,纪律严明。同时希望我市检察机关要在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的基础上,不断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本次督察情况总体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近日,市检察院党组专题听取督察情况汇报,并要求各被督察单位要根据省检察院督察组提出的督察建议逐一对照,立行立改,以求真务实的态度,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推动我市检察工作更上一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