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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院控申科采取措施推进生效刑事裁判申诉办案程序改革工作

时间:2012-07-18 15:25:34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刑诉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要求,市检察院控申部门认真组织学习,加强沟通协调,采取有力措施,推进生效刑事裁判申诉办案程序改革工作。 
    一是开展专项调研,找准应对策略。根据新修订的刑诉法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控申检察部门将承担对生效刑事裁判的申诉案件出庭抗诉的任务。对此,市院控申科对全市检察机关刑事申诉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调研,围绕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案件的申诉情况、从事刑事申诉案件复查检察人员的构成、刑事申诉案件息诉罢访的经验等几个方面开展调研活动。通过专项调研活动,力图找准刑事申诉案件产生的原因,探索案结治源的方法,以及分析刑事申诉案件由刑事申诉检察部门直接提抗、直接出庭可能存在的问题,找出应对的策略。 
    二是组织观摩学习,提高办案水平。借全市检察机关第四届“优秀公诉人”评选活动之机,市院控申科组织干警对业务答辩和公开论辩环节进行观摩。在观摩过程中,干警们对照查找自身办理再审抗诉案件、出庭支持抗诉以及法律文书制作可能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学习抗辩技巧、释法说理等方面经验,真正达到了“从实践中学习,从学习中提高”的目的。 
    三是加强业务指导,力求监督实效。市院控申科加强对七个基层院的业务指导,全面梳理全市的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针对受理诉讼当事人不服法院刑事生效裁判的申诉案件数量日趋增多的情况,进一步加大办理力度,依法把握抗诉条件,将有罪判无罪、重罪判轻刑、轻罪判重刑、附加刑适用不当、原裁判存在错误可能性大并有较大影响的案件,以及法院严重违反诉讼程序可能造成裁判错误的案件作为办理重点,充分发挥刑事申诉检察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提高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公信力,实现刑事诉讼程序和实体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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