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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关怀抓主动 息诉罢访赢赞誉——潮南区检察院圆满解决一宗申诉案

时间:2010-10-19 16:26:05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近日,潮南区检察院控申部门接到一个电话,远在湖南省打工的潮南区井都镇人吴某激动地称其申诉的案件已经圆满解决,猥亵儿童的王某松终于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感谢区检察院对其信访问题的重视,感谢近一年来给予他的法律帮助。这是潮南区检察院成功息诉罢访的一宗典型案例,该院在信访工作中主动抓好法律关怀,赢得了群众的赞誉。
    2009年5月,井都镇人吴某到潮南区检察院申诉,不服该院对王某松的不批准逮捕决定,请求追究强奸其八岁女儿的行为人王某松的刑事责任。申诉人吴某情绪激动,对检察机关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批准逮捕非常不理解,表示若得不到有效答复将“越级信访到底,向新闻媒体反映,与犯罪嫌疑人共存亡”。
    该信访问题若处置不到位,可能出现吴某过激信访行为,影响社会稳定,潮南区检察院领导对此非常重视,要求控申部门从依法处理、关注民生、理顺情绪入手寻找息诉罢访的途径,将法律关怀贯穿始终。控申部门干警通过热情接访、主动约访与法制宣传教育相结合,向吴某阐明由于该案证据不足,区检察院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公安机关仍需对该案继续侦查,在证据有新进展,符合逮捕条件的情况下,将重新提请批准逮捕,从而平息吴某的激动情绪。同时,该院控申部门与侦监部门强化跟踪监督工作,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经过共同努力,证据取得新进展,该案重新提请潮南区检察院批准逮捕,经潮南区检察院审查,符合逮捕条件,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至此,吴某相信检察机关的工作是依法公正的。
    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逮捕,当事人申诉的问题已得到解决,本来检察机关的工作就已完成,但犯罪嫌疑人逮捕后,每个办案环节都有一定办案时间,对于办案人员来说,这是正常的诉讼程序,对于申诉人来说,则产生不解和猜疑,对案件的最终处理又心存疑惑,极易激发新的信访问题。对此,潮南区检察院的法律关怀工作没有停止,在近一年的时间中,吴某仅打电话到控申部门咨询就不止20次,控申部门干警不厌其烦,每次都从法律、政策、道理等方面耐心细致地予以解释清楚,同时还落实专人跟踪服务,及时解决其思想问题。无微不至的法律关怀,消除了信访人的种种疑虑和猜想,使信访人坚信该案能得到依法公正处理。当获知二审法院维持原审刑事判决,判处王某松有期徒刑三年时,信访人吴某第一时间打电话给潮南区检察院,对检察机关耐心细致的工作表示了诚挚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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