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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区院完善接访措施控告申诉工作上水平显成效

时间:2009-06-12 17:08:24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近年来,金平区院通过完善控告申诉工作平台和机制,重新修缮控申接待室,设立案件信息查询台,修订出台切实有效措施,开展方便群众对有关案件程序性信息的查询工作,使该院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工作走上规范化的轨道 ,并取得较好的效果。 
    为方便群众查询有关案件程序性信息,提高工作效率,该院认真落实《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解放思想全面推行阳光检务的决定》,因地制宜地把控申科的办公地点转移到方便群众的院大门南侧,重新进行设计、修缮,配备电脑等设备,设立起专门的查询服务台。同时结合该院实际,制定和完善了《案件信息查询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提高了查询的效率,达到了投入少,见效快的效果 。 
    认真落实《案件信息查询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办案部门在受理或查办案件一开始,必须及时填报有关案件信息表并通过局域网向控申科报送。接受群众查询时,控申科只需对查询人的身份进行审查,在核实查询人资格后,通过案件信息查询系统查证有关案件程序性信息情况,当场解答有关问题,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并及时将查询、答复情况反馈给相关部门,增强了内部执法监督,为有关业务部门提供一些预警性信息,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涉检信访案件的发生。如今年4月,王某杰故意伤害(重伤)案被害人黄某源的母亲熊某香到该院查询案件是否已移送审查起诉,同时反映办理该案侦查人员强迫她在放弃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条款的和解协议上签字、被害人黄某源落下癫痫等后遗症却没有钱医治等情况。经查询,该案还没有移送该院审查起诉,控申科干警及时给予答复,并告知其权利、义务。随后,控申科与侦查监督科、公诉科联系,反馈了相关情况。公诉科立即与区公安分局协调,使案件及时移送该院审查起诉,从而有效地化解了矛盾,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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