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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督促起诉在涉农社区大有作为——金平区检察院运用督促起诉初见成效

时间:2012-06-01 10:05:00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近年来,金平区检察院民行部门切实把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作为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的有效载体,努力探索督促起诉法律监督途径,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力求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主要做法是: 
    一、深入社区,开拓案源渠道。金平区检察院地处中心城区,随着村镇城市化的发展,该区涉农社区占有较大的比重,但一些社区基层组织涣散无力,存在集体土地被非法占用、租金被长期拖欠等情形,损害了集体和村民的合法权益,影响了正常的党群、干群关系,导致部分村民不理解、不支持公共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针对上述情况,该院从围绕中心从服务大局为出发点,摒弃单纯执法办案的旧理念,树立创新措施参加社会管理的新理念。派出干警深入基层农村调研走访,分管领导亲自参加区党委政府加强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工作队,担任工作队队长,在实际工作中运用检察职能,协助该社区清理追收被拖欠租金,为社区集体解决多年沉淀的老大难问题,并从中发现、寻找案源,探讨运用民事督促起诉的办法,促使社区居委会依法维护集体资产,切实履行经济管理职责,取得区委、社区、街道的支持,同时解决基层院民行部门案源瓶颈问题。 
    二、大胆尝试,运用督促起诉。为增强督促起诉的实践操作性,建立督促起诉制度是关键。该院制订了《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民事督促起诉案件的暂行规定》,规范了民事督促起诉案件的受理、立案、审查、提起和撤回起诉等事项,做到“事前准备监督、事中动态监督、事后持续监督”,避免出现督而不诉、原告任意撤诉或因举证不力法院不予受理,确保督促起诉在诉讼环节合法、高效。一是向有关单位发出督促起诉书前,坚持做到沟通协调、调查取证和证据审查“三到位”。二是督促起诉书发出后,支持社区经联社在合法时限内提起诉讼,并要求社区将书面意见反馈到检察院,促成落实。三是被督促单位提起诉讼后,该院民行部门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协调,取得法院的支持。
    三、以点带面,参与社会管理。该院督促起诉工作的实践创新以其良好的监督服务效果得到了广泛的认可与支持,在当地取得较大反响,增强了基层干部群众依法管理资产,诚信经营的意识。为进一步拓宽督促起诉范围,院领导带领民行部门干警深入到涉农社区调研,引导涉农社区两委干部学习月浦社区加强集体资产管理,规范土地出租的经验和做法,从鮀江街道和岐山街道中选取有代表性的社区推行民事督促起诉工作,以点带面,逐步在金平区涉农社区推进该项工作。同时积极为被督促单位提供必要法律服务,协助居委会、经联社对欠款人做好析法说理工作,争取赢得各方当事人的理解支持。帮助社区建章立制,针对村居干部集体贪污征地补偿款案件,以及督促起诉中发现社区在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问题,及时提出“阳光村务”、“村帐街管”等建议,从源头上防止集体资产的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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