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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控申检察职能妥善解决信访问题

时间:2012-02-29 15:57:10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龙湖区检察院始终把做好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参与建设幸福龙湖的重要途径,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及时就地化解矛盾,努力做好息诉罢访工作,有效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和促进辖区和谐稳定。2011年,该辖区内无发生涉检集体访和涉检告急访,无发生涉检群体性事件,无发生涉检信访人上省进京非正常上访,该院控申科被省检察院授予“文明接待室”称号。 
    一是落实首办责任,跟进督促守期办结。在信访案件的受理、移送、查办等环节,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对即将到期但未办结回复的案件,控申部门及时向承办部门发出催办函,督促案件的办理,确保信访问题在法定期限内有效解决,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复来信、越级上访。 
    二是实行“三全”措施,机制保障息诉罢访。一是全天候接访。实行定期接访、设点接访、重点约访和带案下访巡访相结合的制度。工作日上班时间主要由控申部门接访,非上班时间和假日由值班人员先予初步接访,随后及时转由控申部门接访。二是全过程跟踪催办。掌握首办职能部门处访和办理情况,对案件的办理进行全程跟踪,并在必要时催促首办部门及时结案。三是全方位促进息诉罢访。包括思想教育、心理疏导、帮助解决困难、促成调解等,达到“事要解决”、“案结事了”的目标。注重接访工作中的释法说理,消除对相关问题的疑惑,解开了思想疙瘩,事后无再次来访。 
    三是注重解决问题,矛盾化解群众满意。在重点开展涉检信访息诉息访工作的同时,积极构建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平台,对非涉检信访做好疏导帮助工作,努力满足群众的合理诉求,高效率帮助来访群众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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