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搜索

今天是:2024年03月28日 星期四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发布会

汕头市召开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新闻发布会,市检察院检察长张健出席并答记者问

时间:2018-06-15 00:00:00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6月15日上午,汕头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的情况以及市监察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的通告》有关内容。市中级法院院长施适,市检察院检察长张健,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委副主任胡克敏以及市公安局、市环保局领导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有关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手段,以法律监督为主线,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生态保护为重点,以维护稳定为底线,不断强化对生态环境的常态化司法保护,为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特别是在2017年专门成立了加强环境保护暨练江综合整治专项检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实施《汕头市检察机关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加强环境保护暨练江综合整治专项检察工作。2017年1月至2018年5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环境污染犯罪142人,提起公诉160人,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7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移送涉嫌职务犯罪线索1件,向有关部门发出整改检察建议109份;与此同时,紧紧围绕“保护公益”这个核心,全面推开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重点领域摸排发现公益诉讼线索188件,办理行政诉前程序案件131件,对环境公益继续受到侵害的提起民事公益诉讼3件,通过办案督促有关部门整治、关停污染环境和未办理环评手续的企业以及违法排污医疗机构近40家,有力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在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环节,张健检察长强调,环境安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汕头发展大计。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全省练江流域整治专题工作会议和全市练江整治攻坚战誓师大会精神,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依法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重点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助力我市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我市检察机关将切实发挥好在刑事诉讼活动中承前启后的作用,一方面,要加强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协作配合,围绕《通告》提出的重点整治领域,紧扣重点打击行为,用好用足刑事法律规定,以“零容忍”的态度重拳出击,该追诉的坚决追诉,绝不让实施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的企业经营者、幕后实际经营者及参与者逍遥法外。另一方面,检察机关将着力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对环境污染犯罪案件一律优先办理,依法快捕快诉。同时,将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严格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二是加强法律监督,依法从严打击。对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检察机关将实行“一案一分析”,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适时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强对人民法院生效刑事裁判和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及时监督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行为,及时通报典型案件,警示潜在的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对办案过程中发现行业管理存在漏洞的,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有关部门堵漏建制、强化管理。加强上下协作和对下指导,全市七个基层检察院的所有环境污染犯罪案件一律报市检察院备案,确保全市检察机关统一办案标准,从严从重从快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 
  三是加强综合施策,保持高压态势。检察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市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结合我市“河长制”工作,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手段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两级检察院将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让实施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的企业和个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促进解决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保护突出问题。

  张健检察长表示,我市检察机关将综合考虑、全面发力,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保障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为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新格局,让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贡献更多更优的检察力量。


 

 


1538123733917953.png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黄山路28号

电话:0754-88927500 传真:0754-88927711

Copyright © stjcy.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 19141064号

webrecord.png粤公网安备 440507020004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