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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17-02-27 16:18:53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目录

  第一部分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说明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三、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预算表

  表1 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 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3 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4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表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表7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表8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表9 政府性基本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10 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11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检察院设有15个职能科室,列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为1个。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检察院是依法成立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主要职责是:依法行使侦查监督、诉讼监督、执行监督等法律监督,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进行侦查。
  (二)人员情况
  按司法体制改革统管相关规定,人、财、物由省级统管,2016年以前离退休人员费用由当地财政负责,纳入本级预算。我院现有行政在职人员66人,工勤在职7人,退休人员20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深入做好法律监督工作,注重公正司法、注重人权保障、注重改革创新、注重以人为本,全面履行检察职能。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预算收入1483.05万元,比上年增加315.05万元,增长27%,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项目经费等增加财政拨款。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25.2万元,比上年减少142.8万元,三公经费30.1万元,比上年增加17.1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预算支出1483.05万元,比上年增加315.05万元,增长27%,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项目经费等增加支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25.2万元,比上年减少142.8万元。
  2016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1161万元,占支出预算78.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322.05万元,占支出预算21.7%。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30.1万元,比上年增加17.1万元,是因为预计今年需新购一辆公务用车。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0.1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17.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主要原因是: 本年度无相关因公出国(境)计划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7.1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17.1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 17.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已达到报废年限,需购置一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费1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规范公车管理,厉行节约 ;公务接待费 3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 2万元,主要原因是: 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尽可能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

  五、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我院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44.95万元,其中主要包括:办公费70万元、印刷费2万元,、邮电费6万元、差旅费21万元、会议费8.75万元、培训费21万元、劳务费56.5万元、工会经费10万元、日常维修费22.35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30.4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费用7.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用17.1万元、其他费用199.25万元等,比2016年增加21.75万元,上升4%。主要原因是:人员扩招,增加新招录公务员。

  六、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7年我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的拨款。

  财政拨款支出:是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拨款的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是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为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用品费用、电话费、手续费、劳务费等。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检察院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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