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市院赖德贵检察长主持召开2011年度检察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传达贯彻全国、全省检察委员会工作会议精神,并就加强改进我市检察机关检察委员会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市院纪检组陈志伟组长、各基层院检察长列席会议。赖德贵检察长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
在会上,市检察院专职检委委员蔡少芬从加强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等方面传达了全国、全省检察委员会工作会议精神,强调要迅速落实上级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检察委员会工作,规范检察委员会记录、纪要并及时报送上级院备案,做好信息、案例报送等专项工作;要认真开展自查,切实做好迎接上级院对落实全国、全省会议精神、规范检察委员会工作各项准备。各基层院检察长也畅谈了本单位检察委员会开展的情况、存在的不足以及下来的工作思路。
赖德贵检察长在讲话中着重指出,我市两级检察院要更加重视检察委员会工作的开展,加强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配备、委员选任配足、办事机构设置等方面工作;要确立检察委员会例会制度、集中学习制度等,为检察委员会工作提供制度保障;要开拓创新,探索建立考核机制,成立咨询委员会、专业研究小组;要提高检察委员会工作的科技含量,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检察机关检察委员会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我市检察工作的全面、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