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搜索

今天是:2024年04月30日 星期二

当前位置: 首页 > 队伍建设 > 检察荣誉榜

市检察院被省委授予“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时间:2010-11-25 17:06:07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近日,省委通报表彰一批2003年以来在推进依法治省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市检察院被授予“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近几年来,市检察院坚决贯彻党中央提出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认真贯彻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工作部署,认真落实依法治省、依法治市的各项任务要求,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全面提升执法公信力,为汕头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坚决落实依法治省工作责任。市检察院领导班子一贯高度重视检察机关在依法治省、依法治市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将该工作列入我院工作的重要议程,多方位、多层次地进行教育和动员,从而使依法治省、依法治市观念深入人心,化为每一位干警的切实行动,更加主动地投入到工作实践中。二是严格执法,忠实履职,不断提升服务大局的工作成效。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2007年以来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7282件11410人,提起公诉6791件11361人,立案查处贪污贿赂、侵权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275件316人,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先后制定出台了服务大局、服务民营经济、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等工作意见,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得到市委领导的批示肯定。三是立足本职,开拓创新,不断加大阳光检务和普法宣传教育力度。将法制宣传贯穿于检察工作各个环节,不断探索开展法制宣传的新方式、新途径,在社会上形成大宣传、大服务、高标准的普法新格局。全市共成立预防职务犯罪领导机构476个,成立宣讲团(队)8个,为机关、企业、学校上法制课300多场,受教育5万多人次;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和检察官下基层进社区走访活动,将检察宣传和法律服务窗口移至基层,进一步深化阳光检务;注重检察业务宣传,举办了民行检察、反渎职侵权、保护知识产权等大型专题咨询活动,与高检院影视中心、汕头电视台合办《法治中国》电视栏目,创办汕头检察信息网站、《汕头检察》杂志等。四是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不断推进法治惠民工程。加强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建设,积极探索检调对接新机制,认真开展释法说理、心理疏导工作,积极引导和帮助当事人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开通了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开通了12309举报电话和网上检察长信箱,为群众提供反映诉求的“快速通道”,减少越级上访。认真落实驻村帮扶、双联共建等工作,筹资近300万元为潮南区井都镇双山村建造小学礼堂、铺设水泥村道、架设路灯,为湖东村完成了村道、农贸市场、自来水改造等五个建设项目。五是规范执法,强化监督,不断推进公正廉洁执法。狠抓自身建设,着力加强监督制约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执法公信力。近几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没有发生因执法不公、不当而引发涉检上访或重大群体性事件,也没有发生检察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始终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监督的重点,全面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行政诉讼和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有效保障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1538123733917953.png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黄山路28号

电话:0754-88927500 传真:0754-88927711

Copyright © stjcy.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 19141064号

webrecord.png粤公网安备 440507020004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