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搜索

今天是:2025年05月01日 星期四

当前位置: 首页 > 队伍建设 > 活动风采

南澳县检察院扎实有效开展案件评查工作

时间:2012-10-15 10:42:16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根据上级政法委和检察院关于开展案件评查工作的统一部署,南澳县检察院精心组织、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扎实有序地开展案件评查工作。该院共筛选出35个案件进行评查,未发现存在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和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问题。通过开展案件评查活动,有力提升南澳县检察院整体办案质量,促进执法办案公正廉洁。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评查责任。为确保案件评查工作顺利开展,该院成立了案件评查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珩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并从全院各科室挑选业务骨干组成案件评查工作小组,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副检察长直接抓,各部门各司其职、互相配合的工作格局。评查领导小组严格实行办案责任制,明确分工、逐案确定案件评查员,限定评查期限、定时汇报评查结果,确保案件评查工作有效进行。 
    二、突出评查重点,精心筛选案件。选准案件是评查工作取得实效的基础。该院严格按照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政法委关于案件评查重点的要求,坚持“无疑点不选案,无问题不评查”的原则,对近三年来办理的自侦案件、不捕不诉案件、扣押涉案款物案件进行了认真筛选,对筛选出来的案件列出明细表,并报市检察院及县委政法委审核备案。 
    三、深入细致评查,做到有错必纠。在案件评查过程中,坚持严格执法、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坚持对评查结果进行深入分析和归类整理,对所办理的案件从流程管理、实体处理、法律文书质量、卷宗装订、执法情况等进行逐案阅卷审查。审查主要针对执法疑点和执法瑕疵来开展,突出了审查工作的“严”和“细”。对评查中发现的如个别案件法律文书制作不够严谨等问题,评查领导小组及时将评查结果反馈给相关部门,并敦促该部门及时纠正,提高法律文书质量。 
    四、丰富评查形式,确保评查效果。在案件评查中,该院采取阅卷、座谈、调查、走访、评议、与原经办人交换意见等方式,对案件的执法思想、事实认定、证据收集、程序应用、法律适用、处理结果、社会效果等七个方面进行深入评查、集体评议,形成负责任、高质量的评查报告,逐案建档。同时,还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参与动态监督,邀请政法委、公安机关、法院有关人员参与评查,从根本上杜绝了案件评查违反法定程序以及评查工作走过场的现象发生,确保了案件评查活动的严肃、公正。 

1538123733917953.png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黄山路28号

电话:0754-88927500 传真:0754-88927711

Copyright © stjcy.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 19141064号

webrecord.png粤公网安备 440507020004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