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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海区检察院荣获“广东省文明单位”称号

时间:2012-02-02 09:26:58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近年来,澄海区检察院以创建文明单位为载体,围绕检察工作主题,创新思路,大胆探索,全面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开创文明建设新局面。最近,该院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广东省文明单位”称号。  
    一、高点定位,打造一流业绩。坚持以业务建设作为创建文明单位的关键,高标准、严要求,全力打造一流的工作业绩。两年来,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批捕案件的准确率、起诉案件的有罪判决率均达到100%。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开展对澄江路扩建、澄海中学白沙分校等重点民生工程的专项预防,深入教育、卫生等部门开展系统预防,营造廉洁从政的良好氛围。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强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开展立案监督;启动督促起诉程序,加强民事执行案件监督。驻所检察工作全面推进,2011年再次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被授予“广东省检察机关驻监管场所示范检察室”。创新化解社会矛盾新模式,构建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与区司法局建立“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全力做好维稳信访工作,2011年再次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连续五年被评为全省先进检察院。  
    二、保驾护航,打造一流服务。结合澄海经济发展实际,推出“零距离”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五项举措,为全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一是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活动;二是设立驻玩具协会工作联系点,为企业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三是成立服务民营企业发展领导小组,设立六个法律服务窗口;四是实地走访企业,了解经营情况,征求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五是向民营企业公开承诺,在办案过程中做到“六个慎重”、“五个禁止”,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务实创新,打造一流管理。发挥干警特长,缓解工作压力,创新整合型管理机制。成立院宣传调研中心、预防职务犯罪宣讲队、技术组,建立健全兼职纪检监察员、检务督察员制度。完善发展检察联络员制度,聘任全区11个区直党委和11个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为检察联络员,拓展检察工作发展空间,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建立信访风险评估机制,前置信访风险处理,成功息诉了多宗越级上访、群体访,在全省信访风险评估现场会上交流推广。建立院纪检监察全程监督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制度,强化内部执法监督。  
    四、阳光检务,打造一流形象。全面推行“阳光检务”,举办“检察开放日”、“检察官下基层进社区”、“关爱成长-检察官与你同行”等宣传活动,开展以法制讲座、座谈会、图片展览和法律咨询等宣传活动,提高社会认知度和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站等多种媒介,宣传检察职能,接受群众来电咨询,答疑解惑,搭建与群众交流的平台。  
    五、文化育检,打造一流队伍。创建学习文化,搭建学习平台。完善学习机制,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检察院”,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占全院总人数的92.4%,被确定为市、区两级建立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示范单位。创建环境文化,陶冶思想情操。建立支部活动室、图书阅览室、健身室等活动场所,购置法律图书、健身器材和活动设备,组织联谊活动和演讲比赛等丰富多样的文体活动,培育团队精神,凝聚团队力量,先后二次被评为汕头市文明单位。创建廉政文化,严肃检风检纪。开展廉政文化进班子、进一线和进家庭等系列活动,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院风,被区直工委确定为廉政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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