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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法警支队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

时间:2011-12-16 08:29:00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经省检察院推荐和高检院政治部严格评审,近日,市检察院法警支队被确定为第二批全国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全省检察机关共有五个单位获此殊荣,市检察院法警支队同时荣获“广东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称号。 
    今年以来,市检察院坚持把落实编队管理作为加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有效载体和基础工程来抓,扎实开展争创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活动,着力破解司法警察队伍建设难题,着力加强司法警察正规化管理,着力强化司法警察能力建设,推动司法警察警务保障水平迈上新台阶。法警支队坚持以制度促规范,不断细化管理制度,完善了办案工作区管理、机关安全保卫、有效处置群体性事件、调警用警、岗位练兵、考核考评等制度,把司法警察管理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全方位确保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推动司法警察工作更好地融入办案工作之中,取得的成果得到了高检院和省院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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