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汕头市检察机关按照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统一部署,迅速行动,坚持“五步走”,做到领导精力、力量安排、检务保障三到位,迅速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高潮,竭力服务保障社会稳定大局和平安汕头建设。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市检察院党组对专项斗争高度重视,先后召开党组会、院务会、全市检察工作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指示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专题会议要求,对开展专项斗争进行认真研究、周密部署。通过层层深入传达学习贯彻,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充分认识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争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排头兵”。
二、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市检察院制定印发了《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步骤和具体工作要求。为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市检察院专门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张健检察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和两名检委会专职委员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两个督导组,办公室设在侦监科,由分管副检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斗争日常工作;两个督导组的组长由两名检委会专职委员兼任,负责对各基层院开展专项斗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侦监、公诉部门还组成两个扫黑除恶办案组,分别负责对涉黑涉恶案件的审查逮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以及审查起诉、抗诉等工作,同时加强对基层检察院的指导和协调,确保办案质量。各基层检察院也参照市检察院做法,成立了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方案,组成了办案组。春节休假上班后,市检察院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已组织骨干力量,对各基层检察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督导。公诉部门也对正处在审查起诉和法院审理环节的涉黑案件进行全面清理。
三、坚持依法打击,确保案件质量。一是突出打击重点,注重打早打小。把打击锋芒对准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势力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跨国跨境等10类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黑恶势力。认真落实“两高两部”制定的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在保证依法办案和案件质量的前提下,从快批捕、起诉,确保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二是主动摸排线索,深挖黑恶犯罪。紧紧抓住办理案件这个中心,结合我市实际,聚焦涉黑涉恶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在办案中积极捕捉涉黑恶犯罪案件线索,坚决一查到底。如2月初,金平区检察院获悉公安机关正在侦办一宗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案,案件缘由是从讨债开始发展的,凭着长期的办案经验判断,该案很大可能与非法小额放贷相关,可能涉及扫黑除恶打击对象。经与公安部门衔接,金平区检察院派员提前介入该案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张某合伙他人成立一家财务公司,以代办税务等合法活动为名,行高利放贷违法之实,雇佣多名“员工”既拉放贷生意,又以喷红油漆、锁住宅门、恐吓、拘禁等手段非法追债,张某多次组织“员工”有偿替人讨债,插手他人经济纠纷。该院随后提出了后续侦查的将近10条取证意见,引导侦查机关做实案件侦查工作,并依法对涉案4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三是严格依法办案,强化法律监督。坚持法定标准、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强化证据意识,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准确把握黑社会性质组织“四个特征”,准确认定恶势力犯罪,确保把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加强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等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四、完善工作机制,形成打击合力。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的衔接配合,建立内部请示报告、备案审查、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办理反馈、调查研究等制度,特别是规定基层检察院所有涉黑涉恶案件均应报市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其中要求将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起诉书在提起公诉五日前、判决书在判决后五日内向市检察院公诉科报备。进一步健全与公安、法院的联席会议制度,对重大疑难案件通过联合挂牌督办、提前介入、案件会商等方式,统一执法办案标准。推动建立扫黑除恶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衔接机制,加强与重点行业、领域行政监管部门的联系,加强信息通报与线索移送工作,及时掌握涉黑涉恶线索。建立健全职务犯罪线索移送监察委工作机制,对在工作中发现的包庇黑恶势力涉嫌犯罪的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五、加强信息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建立健全信息报送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并定期向地方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报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信息。通过检察官“五进”活动、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咨询,同时利用传统媒体和门户网站、“两微两端”等新媒体,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接下来,我市检察机关还将选择典型案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办理黑恶势力犯罪大案要案情况,进一步加强以案释法工作,不断壮大正面宣传声势,充分展示党和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