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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孙光辉带队到市检察院调研指导工作

时间:2018-03-02 15:40:54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3月1日下午,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孙光辉带队到市检察院调研,听取市检察院2017年工作主要亮点、2018年工作安排以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情况汇报。市检察院检察长张健参加调研座谈会并作工作汇报,市委副秘书长张锡潮、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马翔参加调研活动。

  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大局,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司法公信力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全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3915人、提起公诉5646人,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76件96人,监督侦查机关刑事立案36件、撤案10件,追加逮捕41人、追诉漏罪21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26件、国家赔偿案件4件、刑事二审抗诉案件12件,对民事生效裁判提请省检察院抗诉6件,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97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件,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17人,监督收监判处实刑尚未交付执行刑罚的罪犯6人。

  孙光辉对我市检察工作给予高度评价,他表示,去年以来,检察机关主动作为、认真履职,各项工作在全市各级机关中居于领先地位,为汕头经济社会发展和综治维稳工作作出了突出贡献。他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推动新时代汕头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要紧紧围绕上级工作部署和院党组的工作思路,认真抓好新年各项检察工作,深入推进平安汕头、法治汕头和过硬队伍、智能化建设,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为推动我市走在广东新一轮改革开放前列、加快实现全面振兴协调发展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孙光辉强调,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上来,坚决完成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任务。一要层层发动广泛宣传。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清理案件,深挖犯罪线索,绝不放过任何涉黑涉恶犯罪及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专项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扫黑除恶的良好舆论氛围。二要加强法律政策研究。检察机关要联合有关部门,结合办案实际尽快形成办案指引和规范,进一步明确政策法律界限,统一执法思想,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三要狠抓一批重点案件。要以打开路,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从严从快办理一批涉黑涉恶大案,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热切期待。要健全工作机制,主动介入涉黑涉恶案件侦查,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四要加强内部教育管理。检察机关要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加强队伍教育管理监督,绝不姑息任何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违法违纪行为,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有力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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